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前身是四川省彭县人民法院,有内设机构12个。
法院简介
彭州1993年从彭县撤县改设为彭州市,隶属四川省成都市,位于成都市区北郊,作为有着3000年历史的古蜀文明发祥地,现有1421平方公里,与广汉、都江堰、汶川、什邡、茂县等地接壤,下辖20个镇,约80万常住人口。彭州有全国五大蔬菜生产基地之一的濛阳蔬菜产业基地,有现代石化产业功能区、现代家纺服装国家级产业园区,还有丰富的旅游产业,如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白水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丹景山牡丹花风景区、葛仙山风景区、白鹿中法风情小镇等。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前身是四川省彭县人民法院。法院现坐落于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回龙东路。全院现有人员125人。
机构设置
彭州市人民法院原有内设机构14个,在2019年6月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整合后调整为12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金融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还设有天彭、丹景山、濛阳、丽春、敖平、通济6个派出人民法庭。
法院建设
在审判革新方面,彭州法院创新制定《关于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前科消灭”制度,对曾经受过有罪宣告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免除报告义务,受到最高法院、教育部、中央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领先优势,开展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两权改革”,优化完善法院系统软件,形成了“点上管理保质量,线上分析增效率,面上总结强指导”的改革经验,被成都中院确定为两权管理新系统五个先行先试法院之一。去年年底,经最高法院报中央批准,彭州法院被市中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国试点法院。
另外服务大局延伸职能,彭州法院创新推出并不断深化法官任“村官”活动,推选优秀青年法官挂职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通过参加村民议事会、协助村支调解纠纷等工作,助推基层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坝坝法庭”、“巡回法庭”活动,以案说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彭州法院先后建成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5个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实现诉讼服务彭州全覆盖。同时将诉讼服务中心管理系统与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操作系统联网对接,实现业务互通,构建起“一心多点、全域覆盖、联网运行、就近服务”的诉讼服务网络,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展人民法庭职能创新工作,建成小额诉讼通道,加速案件办结,通过案件繁简分流,拉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案层级,建立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的“一庭两所”联动机制,构建起“案件快速处理、纠纷联动调解、宣传随案说法、诉讼服务互联互动”的新模式;持续推进审判、执行信息网上公开,坚持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
所获荣誉
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四川法院“服务灾后重建先进集体”、“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党建宣传先进集体”、“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先进单位”;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成都市年度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授予“四川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为成都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法院团支部被授予“成都市五四红旗团组织”称号;纪检监察工作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丹景山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研究室被成都中院记集体三等功等。
2022年1月,被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政法先锋”集体称号。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