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纳粹德国的
潜艇曾对英美舰船和
同盟国商船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共击沉同盟国商船2500余艘,总吨位1400万吨以上,占同盟国战时损失的船舶2/3以上。纳粹德国被盟军击败后的1945年的5月8日,德国向同盟国递交了由海军元帅邓尼茨签署的无条件投降书,纳粹德国正式宣告投降。盟军通过广播要求所有在海上的德军潜艇浮出水面,并开到指定港口向盟军投降。
德国海军潜艇部队水兵不顾不得破坏武器与自沉军舰的命令,又一次私自传开代号为“彩虹”的暗语,先后有两百余艘德国海军潜艇在向盟军投降后又被自行凿沉,它们包括21艘II型潜艇、70艘VII型、5-6艘IX型、83艘XXI型、33艘XXIII型以及10艘XVII“瓦尔特”型潜艇,沉没的潜艇中,新型潜艇占了近60%的比例。自沉行动震惊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