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逻辑是思维的规律,
逻辑学是关于
思维规律的学说,思维规律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形式”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规律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纯“形式”的逻辑。正好像传统把概念说成是思维的“形式”是混淆了概念和语言一样,把传统逻辑说成是思维“形式”的学说是混淆了传统逻辑和语言学。如果像马克思说的,只有语言才是思维的“形式”,那么,只有语言学才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和“形式”的规律(如语法规则)的学说。而
传统逻辑一开始就不是什么“纯思维形式”的科学。传统逻辑的创始人
亚里士多德认为判断的主词和宾词的联系就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客观关系,
列宁说他的逻辑学是寻求、探索,它接近于
黑格尔的逻辑学。后来传统逻辑的发展,与其说被“形式”主义化了,还不如说是被歪曲化了。因为,根据
恩格斯的传统逻辑和
辩证逻辑的关系是初等数学和
高等数学的关系的比喻,可以认为辩证逻辑(
对称逻辑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研究人的认识的理性阶段的规律,传统逻辑则研究人的认识的知性阶段的规律。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
传统逻辑应用到整个人类认识的过程,使它成为诡辩的工具并陷入悖论是并不奇怪的。黑格尔之所以认为传统逻辑可以成为诡辩工具,是因为黑格尔把传统逻辑和形而上学混为一谈,从而把传统逻辑的局限性绝对化了。但正好像超出了真理的应用范围,把真理变成谬误并不等于真理本身就是谬误一样,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传统逻辑变成诡辩的工具也不等于传统逻辑本身就是纯“形式”的东西。以上内容摘自:
陈世清著:《
经济学的形而上学》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2第2版
对象决定内容,特定的对象决定特定的内容。任何事物都是
相对静止状态和绝对运动状态的统一;对事物的质的
相对稳定性,即同一事物、同一属性、同一关系在同一时间、地点下的确定性的反映,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这个反映是人类认识的必经阶段——知性阶段的基本任务,因而同一律是知性认识的基本规律。从传统逻辑到对称逻辑(中间经过矛盾逻辑),是人类思维方式发展的两大阶段。人类认识,无论是低级的还是高级的,都是客观对象的反映;因此,无论是传统逻辑还是对称逻辑,都是关于思维规律的科学;作为它们研究对象的人类思维、思辩和实在的关系,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世界是无限的,本性是辩证的和对称的。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也是一个从片面到全面、从现象到本质、从相对到绝对、从抽象到具体、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这里面有量变,也有质变。相对于整个人类来说,从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到对称逻辑的思维方式,达到对世界的对称本性的认识,是认识发展史的一大飞跃。如果说,在此以前,人们满足于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把它看成是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因而往往陷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话,那么,人们感到,要对事物有一个完整的认识,只有用对称逻辑的思维方式才有可能,用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是不够的了。这时候,传统逻辑给人以脱离思维对象的假象,是正常的;把传统逻辑看成是“形式”逻辑,是难免的。首要的任务,是通过历史的和全面的考察,从假象返回本质,还传统逻辑以本来的地位。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传统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形式”逻辑。传统逻辑内容的具体化和“形式”的抽象化、数学化、符号化是对称的双向同步过程。符号化不等于“形式”化。仅仅根据传统逻辑“形式”的抽象化、数学化、符号化就把传统逻辑看成是“形式”逻辑是线性思维的产物。以上内容摘自:陈世清著:《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2第2版
形式逻辑蕴涵了
线性思维方式。把
形式逻辑思维方式看成唯一的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运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对象,特别是需要复杂性思维的经济领域,就会出现
悖论。
对称逻辑的产生,既是人类思维、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悖论”“逼”出来的产物。“悖论”,是对称逻辑产生的催化剂。
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是逻辑学发展的
自然历史过程。对称逻辑是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
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是辨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发展的最高阶段。
对称逻辑使形式逻辑本身所蕴涵的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得以展示。对称逻辑提供了足以研究复杂
系统论的思维方式,为第一个中国人自己创立的
经济学范式——
对称经济学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学就是
对称逻辑的
概念、
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
陈世清先生创立。
从思维的形式结构方面研究
思维规律的科学。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
形式逻辑这个词是有多种含义的,有的专指
传统逻辑(包括传统
演绎逻辑和传统
归纳逻辑),有的专指演绎逻辑(包括传统演绎逻辑和现代演绎逻辑),有的则专指现代
数理逻辑。还有一种是政治性产物,是政治决定理论的恶果,是为了与
辩证逻辑这种政治决定的逻辑相区分。这种意义的形式逻辑常常被污蔑为形而上学、低等逻辑,而辩证逻辑自然是科学的逻辑、高等逻辑。这种意义上的形式逻辑其实就是现今通常所说的逻辑学,这种意义上的形式逻辑正好没有承认辩证逻辑是逻辑学,而只认为其是一种哲学。
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曾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来批判,并把辩证法当作惟一科学的逻辑。讲辩证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逻辑。在此影响下,当时中国也有人“宣判”了形式逻辑的“死刑”。不过在1949年前这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思潮在中国还不属主流思想。1949年到1950年间这种思潮也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
1950年
斯大林的《
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发表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跟苏联一样,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自然非辩证法或
辩证逻辑莫属。否定、贬低形式逻辑不仅阻碍了逻辑科学的发展,而且造成诡辩盛行的恶果。黑格尔曾十分轻蔑地评论过
莱布尼茨的
数理逻辑设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冒出来的数理逻辑(第一个数理逻辑系统是费雷格于1879年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被视为
帝国主义时代为
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伪科学。
其实,在现今的非经典
演绎逻辑中确实有一支是与
辩证逻辑有很多相似之处的,这种逻辑就是次协调逻辑(又常称为费协调逻辑、亚相容逻辑,也有人称之谓悖论逻辑、辩证逻辑)。这种逻辑承认经典演绎逻辑中的“
矛盾律”并不普遍有效,试图将“矛盾”封装起来,不让其危害整个系统。
许多认同黑格尔辩证逻辑的人也是因为看到了现代
经典逻辑中的悖论问题,而期望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事实上,类似的方法已经有了,这就是
次协调逻辑。然而,次协调逻辑是隶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如果次协调逻辑真是辩证逻辑的话,那么这种辩证逻辑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一支,而不是独立于其外。不过,次协调逻辑尽管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许多区别,并不能简单的说它是
辩证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