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任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7年2月任中共临沂市委副书记(其间: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在
首都经贸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7年2月至2000年1月任山东省援疆干部总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委副书记)。
2017年2月9日,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张洪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山东省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增补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