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汾
原内蒙古工学院副院长
张汾(1925~2012.09.30),原内蒙古自治区工学院副院长,享受自治区副主席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2012年9月30日9时10分,张汾同志因病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88岁。
人物经历
1925年,张汾同志出生于河北省安国县一个农民家庭。早在青年时代就接受进步思想的启蒙教育,积极投身革命参加八路军,1938年10月在晋察冀边区印刷局工作,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革命以后,先后历任晋察冀边区印刷局厂工会主席、冀中印刷局副厂长、集宁教员训练班指导员、集宁县工会主席、绥远省工会宣传部部长、内蒙古工会秘书长、内蒙建筑工会主席等职务。
1959年4月调到内蒙古工学院工作,先后任系主任、政治部副主任等职务,1973年5月任内蒙古工学院副院长。
1983年12月离职休养,享受厅局级待遇。
2011年5月,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自治区副主席级医疗待遇。
参考资料
张汾同志逝世.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2-10-13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18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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