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杰,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河南省许昌市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管理专业毕业。
人物履历
1991.09-1993.07 郑州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93.07-1993.08 待业;
1993.08-2009.12 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工作。1997年8月任科员,2001年3月任刑侦大队四中队指导员,2003年3月任刑侦大队大队长, 2008年1月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2008年1月任魏都区分局副局长。(其间:1999年12月自学考试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管理专业大专毕业);
2009.12-2011.10 许昌市公安局行动技术侦察支队政委;
2011.10-2012.08 许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副支队长;
2012.08-2015.09 许昌市公安局五一路派出所(公安分局)政委(副县级);
2015.09-2018.09 许昌市公安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局长(副县级);
2018.09-2019.12 许昌市公安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局长(副县级)、三级高级警长;
2019.12-2021.08 许昌市公安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局长(副县级)、二级高级警长;
2021.08- 禹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务任免
2022年6月21日,禹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任命张永杰为市公安局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联系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