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励(1909年~2003年2月22日),河南焦作市人。1931年12月参加宁都起义后加入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期间,历任中央军委供给学校队长,红五军团后勤部书记,中央军委总供给部供给学校校长兼政委。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央军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陕甘宁边区留守兵团军需处处长,军委财经委员会委员,东北民主联军总后勤部副部长,东北军区军需部副部长。
张永励,1909年生,河南省焦作市人。1931年12月参加
宁都起义,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第十三军军部参谋,中央军委供给学校队长,红五军团后勤部书记。1934年参加了举世瞩目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央军委总供给部供给学校校长兼政治委员。
1937年8月任中央军委审计委员会主任。1938年进延安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1939年4月至1943年任中央军委后方勤务部供给部部长、八路军陕甘宁边区留守兵团军需处处长、军委财经委员会委员。1939年后兼任八路军留守兵团供给部部长,陕甘宁边区盐务局局长。曾到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山东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10月至11月任东北人民自治军、东北民主联军总后勤部副部长。11月起任北满(1946年1月后又称吉里)军区后勤部部长。1948年5月至1949年6月任东北军区军需部副部长。兼任东北贸易总公司总经理,东北航政总局局长。
1950年8月至1952年3月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1952年3月至1954年3月任广州对外贸易管理局局长、外贸部华南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华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委员。1955年3月至1956年3月任广东财贸委员会党组书记,1955年10月至1956年5月任中共广东省委财贸工作部部长。1955年7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1957年3月至1958年2月任城市服务部副部长。1958年2月至9月任国务院第二商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同年9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商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75年10月至1982年3月任商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曾任国务院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西南三线建设领导小组副总指挥兼支援小组组长,西南铁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铁道兵顾问。1989年12月离职休养。是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因病医治无效,于 2003年2月2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