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明,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甘谷人,出生地甘肃甘谷,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教授,
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西北师范大学无机化学学科带头人,兼任
中国化工学会无机化工行业学术带头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通信评委,
甘肃省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甘肃科技》杂志编委,金昌市政府研究室专家。
1981年09月至1985年06月在西北师范大学化学系学习,获
理学学士学位;
1988年07月至2008年04月在西北师大工作(其间:1994年11月至1996年10月任西北师大化学研究所副所长;1996年11月至2008年4月任西北师大科技处副处长、处长;2006年9月至2006年12月在甘肃省委党校第二十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年05月至2015年08月任河西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其间: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在甘肃省委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题研讨班学习;2011年10月在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第9期加强党性修养专题培训班学习);
主持完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项,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及中青年基金项目各 2 项,
曾获得国家教委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三等奖 1 项(1996),甘肃省教委青年教师成才奖 1 项(1997),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 项(2005),省高校科技进步二等奖 3 项(1994,1998,2006);三等奖 4 项(1992,1996,2000,2002),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三等奖 1 项(2005),以及其它奖励共 2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