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曾扬(1842年-1920年),字小帆,直隶
南皮人。清末政治人物。任职浙江巡抚期间,遣兵捕杀革命党人
秋瑾于绍兴大通学校,激起舆论反对,在国人谴责声中忧惧成疾,辞官回籍。民国九年(1920),逝,年七十九。
张曾扬(1842-1920),字小帆,直隶南皮人。同治七年(1868),中进士。以编修出为湖南永顺府知府。徙知广东肇庆府,有惠政,督抚交章论荐。清穆宗光绪二十年(1894),除福建盐法道。整顿盐政,严立规约,以缉私贩,奏免全厘以恤商,而正课亦饶。迁福建按察使,在任年余,病免。逾三年,再起用,召见,奏对称旨,即日授四川按察使,未到官,迁福建布政使。调广西布政使,改厘章,严比较,裁冗费,罢冗吏,用以不绌。
光绪二十九年(1903),拜山西巡抚,镇压后套“马贼”刘天佑。光绪三十一年(1905),调抚浙江。与英使交涉浙路,据理力争。光绪三十三年(1907),反对试行
沈家本所订《诉讼法》,谓“中国礼教功用远在法律上”,且“治乱国宜用重典,犹惧不胜,遽改从轻,何以为治”。同年,遣兵捕杀革命党人秋瑾于绍兴大通学校,激起舆论反对。调抚江苏,俄调山西。仍为舆论所不容,在国人谴责声中忧惧成疾,辞官回籍。民国九年(1920),逝,年七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