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平,男,汉族,1954年4月生,湖北孝感人,1970年4月参加工作,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钢铁学院(现武汉科技大学)冶金系炼钢专业毕业,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助理工程师。
人物履历
1970年04月——1973年09月,湖南省湘潭钢铁厂基建处工人;
1973年09月——1976年10月,在武汉钢铁学院学习;
1976年10月——1984年6月,湖南省湘潭钢铁厂机修分厂助理工程师、党委委员、团委书记、湘钢团委副书记(1978年02月-1979年1月,在湖南省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0年09月——1983年07月,在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企管系学习;
1984年06月——1984年12月,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主任;
1984年12月——1991年02月,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十二届团中央委员、1987年2月任省青年联合会主席(1988年9月-1989年11月,在北京外国语学院日语系学习,1989年11月-1990年11月,日本国东京大学研修生);
1991年02月——1992年06月,湖南省娄底地委委员、冷水江市委书记;
1992年06月——1993年07月,湖南省外经贸委副主任;
1993年07月——1995年01月,湖南省外经贸委副主任兼省招商局副局长、临时党组副书记,1994年11月任局党组书记(正厅级);
1993年07月——1996年01月,在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工业外贸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5年01月——1995年03月,湖南省常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省委候补委员;
1995年03月——1998年02月,湖南省常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997年9月-1998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02月——2000年01月,湖南省岳阳市委书记;
2000年01月——2001年07月,福建省厦门市委副书记;
2001年07月——2001年10月,福建省厦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1年10月——2002年07月,福建省厦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兼市老龄委主任;
2002年07月——2002年12月,福建省厦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兼市老龄委主任;
2002年12月——2006年11月,福建省厦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6年11月——2007年02月,福建省委常委(2006.11.26当选)、常务副省长(2006.11.09任命,2008.01.24当选)、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厦门市委副书记(2007.02.05宣布免职)、市长(2007.02.05辞职);
2007年02月——2011年11月,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1年11月——2013年01月,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3年01月——2013年07月,福建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3年07月——2018年01月,福建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中共第十八届中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