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丑年(1625)至京,因不满当朝大宦官魏忠贤擅揽朝政,迫害忠良行为,遭魏忌恨,欲予排挤打击。但又挑不出指谪理由,遂以礼部主事身份令他返乡候任。在家乡三年,亲自为儿孙等讲授文、理、史,不问官场中的沉浮事。
魏忠贤奸案败露后,于崇祯戊辰年(1629)出任户科给事中,任期中,果决敢言,勇于抨击不合时宜的三朝典章,参劾不法无为的大臣,对政界风纪直言不讳,其言论许多被收入朝廷崇信录中。他的言行,受到皇帝赞许,先后转任吏部右给事,礼部左给事。
在朝五年多进谏,谋划议论,洞切时弊,建言献策,一心为国。其间,为袁州一府四县过重负担辽饷一事,主动谋划,与左都御使
钟炌等六位在朝京官联名上书,得以减免,至今仍被当地传诵。三品职务考核期满后,迁任刑部右侍郎,尚未到任即转任刑部左侍郎,上疏推辞,经皇帝温旨嘉勉,才予就任。当时魏忠贤残余势力、宦官邓希诏为非作歹,被捕下三法司勘问,由张承诏与左督御使钟炌会审。邓的罪行审定后,主审官反遭暗算,突接旨令东厂王之心复审。推翻原供词。承诏具疏坚持前面所供证词,皇帝不明真相,将会审疏报当成忤旨,罢免张、钟两人官职。张后复出,戊寅(1638)年署刑部尚书,后辞职返乡,崇祯十四年
辛巳(1641)八月十三日无疾而终,享年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