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件
2007年至2011年,张德仁在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南山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款人民币70万元、港币10万元。
2007年5月,深圳市艾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给南山医院一台钼靶乳腺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红英的丈夫邱俊欣(另案处理)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并与张德仁搞好关系,在张的办公室送给张现金港币10万元。随后,该公司顺利获得了货款。
2008年下半年,深圳市维凯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颜维英和柯达公司的一个厂家代表找到张德仁的朋友李泠泠,请李帮忙联系张德仁,将该公司代理的两套柯达DR系统销售给南山医院,并许诺事成后会给人民币100万元左右的回扣。李泠泠找到张德仁后,张答应了请托。在张的帮助下,维凯达公司于2008年12月成功中标。2009年1月12日,张德仁代表南山医院与维凯达公司签订2套柯达DR系统的采购合同,设备总价为人民币646万元。2009年3、4月份,维凯达公司收到了货款。为了感谢张德仁,颜维英将现金人民币100万元的回扣款给了李泠泠。随后,李泠泠与张德仁“三七”分成,李泠泠拿30万元,70万元归张德仁。2011年4月,张德仁将这70万元以其妻子堂妹的名义在四川省成都市购买房屋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