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彩虹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彩虹,女,汉族,1968年8月生,湖南资兴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理学专业毕业,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
人物履历
1986年7月至1993年9月,湖南省资兴市木根桥乡田心小学见习生、中心完小教师、第一中学教师、第二中学教师;
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湖南省教育学院本科班脱产学习;
1995年7月至2002年8月,湖南省资兴市委宣传部宣传员、副科级宣传员、正科级宣传员(其中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班脱产学习,法理学专业研究生);
2002年8月至2005年3月,湖南省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5年3月至2008年2月,湖南省地震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2月至2010年9月,湖南省地震局办公室主任;
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长沙地震局局长、长沙地震台台长(其中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兼任湖南省地震局办公室主任;2013年1月起政协长沙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兼职副主任);
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湖南省地震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其中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兼任长沙地震局局长、长沙地震台台长)。
2017年3月至2019年6月,湖南省地震局党组成员、专职纪检组组长。
2019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工作分工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纪检室。协助局党组开展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纪检室和机关党委党支部、救援指挥中心和统计中心党支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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