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成,男,1952年8月出生,
辽宁省海城市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曾任鞍山市海城县牌楼公社党委副书记,鞍山市海城县接文镇党委书记,鞍山市海城县总工会主席,鞍山市台安县县委书记兼县长,鞍山市委常务副书记,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
辽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等职务,一级警监。
经查,张家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生产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司法权,为他人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
张家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家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