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地方税务局,由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和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以省地税局垂直领导为主。
市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全市地方税收收入组织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和所管基金(费、附加)的政策和制度管理;组织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
4.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和对缴费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5.制定全市地方税收征管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
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指导对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8.负责税务稽查管理,行使税务稽查执法权,组织查处偷、骗、逃、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
9.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内部行政管理活动和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0.管理全市地税局系统机构、人员和经费管理;负责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队伍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市地税局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免和管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公务员队伍的培训。
11.组织税收理论、政策、制度研究和税收宣传。
12.调查了解全市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和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提出运用税收杠杆对全市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13.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系统共有各级地税机构259个,其中正处级单位1个(市局机关)、副处级单位1个(市局稽查局);正科级单位45个,其中机关科室16个、市稽查局科室8个、区局5个、县局13个、税源监控分局1个、察北管理区分局1个、塞北管理区分局1个;副科级单位97个,其中:县区稽查局18个,管理分局61个,征收分局18个;股级单位115个。
科室职责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地税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负责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办公自动化、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督办、综合性税收宣传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税政一科
负责营业税、涉外税收的政策管理、征收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宣传培训,以及所管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相关业务的解释处理工作;督导所管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税政二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管理、征收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宣传培训,以及所管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相关业务的解释处理工作;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工会经费、文化事业建设费代征工作;督导所管税费收入任务的完成。
税政三科
负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的政策管理、征收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宣传培训,以及所管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相关业务的解释处理工作;督导所管税费收入任务的完成。
社会保险费管理科
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和政策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对缴费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对本系统社会保险费工作的执法检查;督导社会保险费收入任务的完成;负责与财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系。
法规督察内审科
负责建立完善和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备查及清理、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负责税收法规文件汇编和税收法制的培训、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有关涉外税收的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协调和联系各级审计检查机构对地税系统的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征收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负责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负责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牵头组织实施大型企业纳税调整工作以及解释、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计划统计科
负责编制税收收入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督导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税款缴库、退库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收收入定期分析和预测工作;负责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管理和税收调查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税收会计、统计制度和票证管理制度。
财务装备科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以及车辆和服装等装备管理工作。
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机构、编制、调配工作;负责人事、工资、津贴补贴、人事档案及出国(境)管理;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公务员队伍管理;负责科级干部的任免和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教育科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培训计划的拟定并督导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和业务考试的计划、组织工作。
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两权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对税务干部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以及系统内税务干部违法违纪处分的申诉、复议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系统的党群工作进行指导。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车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宿舍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维修;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安全、卫生及综合治理等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全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划、安全、网络和硬件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系统软件、数据库、应用软件(含纳税人端)的安装调试、培训、维护和管理;负责数据加工整理、分析和发布。
干部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系统干部培训的服务、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组织的各类中小型会议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基层单位及部分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早、中餐和部分家不在本市的干部的生活保障工作。
市局稽查局
负责全市税收稽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指导;承担市区内纳税户一级稽查、日常性检查、专项检查、案件复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对县区局所辖重点税源大户的直查工作;负责地方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查处重大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避税、抗税案件和重大伪造、倒卖、代开、虚开发票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责群众举报案件、上级督办或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举报案件的查处;负责税务案件协查管理;负责向市局审理委员会提交大案要案;负责涉嫌税收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及与司法部门的协调工作;对税收违法案件进行公告等。
税源监控分局
负责制定市级本身税源分析监控工作规划;负责市级本身税源分析监控工作总结和反馈。
负责建立市级税收风险监控分析指标体系和风险特征库;负责监控范围内的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和完善市级行业和重点税源评估模型。
对负责范围内的税源开展专项税收风险监控分析工作,定期汇总、发布有关监控数据和分析成果。
负责组织对重点税源和存在重大风险疑点的税源开展市级专项评估工作等。
领导职责
市局领导分管工作:
刘伟峰局长负责市局全面工作;
薛云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科、机关党委;
刘阿珍副局长分管计划统计科、财务装备科、社会保险费管理科、后勤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王长凌副局长分管税政一科、税政二科、税政三科、稽查局;
王志诚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征收管理科、法规督察内审科、信息中心、税源监控分局。
市局领导联系县区局、管理区分局:
薛云副局长重点联系怀来县局、涿鹿县局、下花园区局、宣化区局、宣化县局;
刘阿珍副局长重点联系张北县局、康保县局、沽源县局、察北管理区分局、塞北管理区分局。
王长凌副局长重点联系尚义县局、万全县局、怀安县局、阳原县局、蔚县局;
王志诚纪检组长重点联系桥东区局、桥西区局、高新区局、崇礼县局、赤城县局。
人员配置
全系统现有人员1340人,其中:公务员126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7人,工人40人。事业人员27人;机关行政人员464人、稽查人员224人、征收管理人员625人,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人员27人。
共管理各类纳税户60981户。(1) 税务登记纳税人57089户。其中:私营以上20092户(国有1262户,集体1628户,股份合作企业243户,联营企业20户,有限责任公司11764户,股份有限公司492户,私营企业4466户,其它企业217户),个体36530户,港澳台投资企业61户,外商投资企业134户,其它纳税人272户。(2)税务登录3376户(3)临时登记221户(4)扣缴税款登记295户。
税收收入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06.66亿元,同比增收19.08亿元,增长21.79%,收入总量突破百亿大关。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5亿元,同比增收14.9亿元,增长25.43%,占省局年初分配任务66亿元的111.36%,占市政府调整后计划72亿元的102.08%;社保费完成27.37亿元,同比增收2.85亿元,增长11.62 %,完成全年计划的113%;教育费附加等其他收入完成5.79亿元,各项收入均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
工作动态
全市“营改增”顺利完成阶段性工作
一是早动手,全面开展专项调研。年初即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分工,组织县区局对辖区内的“营改增”基本情况、成本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是否会产生税款入库不均衡以及税改后企业税负变化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为“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重培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各单位归纳整理“营改增”税收政策,组织税政和各管理分局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并通过举办培训班、上门服务等多渠道,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及时帮助纳税人了解“营改增”的税收政策,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细调查,全面掌握纳税信息。通过征管系统查询或上门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清理统计纳税人资料,核实、维护涉及“营改增”纳税人的相关信息,确保征管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根据行业经济类型等税源情况分析确定“营改增”对象,准确采集详细涉税信息,认真填写《“营改增”纳税人情况调查表》,开展调查测算,掌握“营改增”行业税源底数,预测税改行业税负变化及对地税收入的影响。四是严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加大对录入数据的审核力度,采取边录入边审核的办法,及时下发可疑数据进行复核,一方面保证数据录入的时间进度,另一方面,也确保了“营改增”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截止目前,已圆满完成了纳税人界定和税源调查阶段性工作任务。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张家口市地方税务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