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兴,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官,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长崎总领事。
人物履历
历任外交部教培司科员;驻坦桑尼亚使馆职员、随员;外交部教培司随员、三秘;驻马绍尔使馆三秘、二秘;外交部机关党委二秘、副处长;驻津巴布韦使馆二秘(副处级)、一秘(正处级);外交部机关党委一秘(正处级);驻荷兰使馆参赞(正处级)、驻荷兰使馆参赞(副司级);外交部副司级干部。
2010年4月挂职任中共安庆市委常委、
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协助分管开发区、外事、侨务、招商引资工作。
2015年,任中国驻杜阿拉领事馆馆长。
2017年8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清津总领事。
2021年9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长崎总领事。
职务任免
2012年5月30日安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大兴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5年11月17日,驻杜阿拉领事馆馆长领事张大兴拜会喀麦隆外交部杜阿拉礼宾与领事办公室代表道南西亚,并向其递交了领事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