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珍(1911-1931),女,广东省五华县
双华镇曹陂村人,是
大革命时期五华著名的红军战地宣传员。1931年夏不幸被捕。几经利诱酷刑,张剑珍始终坚贞不屈,在华城雷公墩从容就义。
张剑珍(1911~1931)红一军宣传员。女。广东
五华县双头乡曹陂村人。
虽出生于地主家庭,但在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下,被其父母卖到贫农家庭当童养媳。1926年参加双头乡农会,积极投身农民运动,带头清算原地主家庭。她聪明伶俐,又熟悉农民生活和语言,善于根据上级指示结合当地斗争实际,自编自唱革命山歌,很快在群众中广为流传,鼓舞农民参加革命斗争。
大革命失败后,五华县农民运动严重受挫,她投奔
古大存领导的八乡山革命根据地。1929年冬参加东江红军教导团(后改称红11军教导团),当宣传员。1930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继续编唱革命山歌,鼓舞红军斗志,发动群众支援红军打仗,深受欢迎。
1930年11月,在紫金县秋溪庄被地主武装逮捕入狱。面对酷刑,宁死不屈,还编唱山歌鼓舞狱中难友“咁多难友你莫愁,自有风光在后头;等到革命成功日,伸直脊梁就出头!”1931年6月9日被杀害。
1928年夏,革命处于低潮。她不怕艰险,走上八乡山,找到革命组织。当时中共地下党负责人
古大存见她是女同志,怕她适应不了这里艰苦恶劣的环境,婉言劝她回去,她出口答唱:“一条山路曲弯弯,僵今来到八乡山,一条心肝为革命,来时容易转时难。”古大存见她确有坚强的革命意志,同时又确有捷才,便留下她当宣传员,兼做妇女工作。张剑珍得到组织的信任,满怀革命豪情。经常奉命乔装到国民党统治区,联系地下党组织和失散的工作人员,侦察敌情。她因走上革命道路和其父背道而驰,其父特悬赏500银元缉捕她。她痛恨父亲欺压剥削人民的罪行。是年8月,赤卫队出击双头,她亲当向导,带队去捉拿她父亲,适其父不在店中,便把店内财物没收,分给贫苦农民。
1929年春,她参加中共五华县党代会,当选为县妇联委员。同年夏,先后任红军46团、11军宣传员。年底,当选为五华县苏维埃政府委员。带领铁姑娘战斗队,活动于华(五华),梅(梅县),丰(丰顺)边境,并以歌谣发动组织群众,瓦解国民党军。1930年, 国民党军加紧对八乡山“围剿”。一次,张剑珍化装进入敌联防队,获悉五华县地方反动武装进攻八乡山的行动计划,古大存根据她的情报,立即作好伏击部署。张剑珍等高唱山歌,将敌人引进伏击圈,然后一齐参加战斗,打得国民党军队狼狐逃窜。
1931年夏,红军撤离八乡山、张剑珍等奉命转进紫金活动,路至秋溪径时,因坏人告密,不幸被捕。五华县警大队长张九华亲自率队将她解回安流审讯,见张剑珍美貌年青,意欲劝降纳为妾,遭到严词拒绝,张剑珍当即用山歌唱道:人人喊共产嫲,死都唔嫁张九华,红白总要分胜负,白花谢了开红花(被收入肖三编的《
革命烈士诗抄》)。表达了她对革命必定胜利的坚定信念,打击了张九华狼子野心。后被转解五华县政府,国民政府软硬兼施,利诱不成,硬用酷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农历五月初四日,张剑珍在华城从容就义,年仅2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