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民,1968年生.汉族.安徽桐城市人。1989年毕业于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获教育学学士学位。1992年、1997年在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习,分别获史学硕士、
博士学位。
1992年一1999年在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工作,于1994年晋升为讲师、1998年晋升为副教授。
1999年底至今在湘潭大学工作,2003年被评为教授。现为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已出版独著《<周礼>所见法制研究(刑法篇)》(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古籍整理著作《历代刑法考》(点校,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与《百子全书·孙吴兵法》(合作,辽宁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等,在《法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并有多篇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或摘编。其中,《秦律的责任年龄辨析》《髡、耐、完刑关系考辨》《中国古代直诉中的自残现象探析》《郑克的法律思想初探》等,在学界产生了较大反响。
主持或参与过多项省部级、校级课题,并获得过奖励,2004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现正从事研究的课题有《〈汉律摭遗〉整理与研究》《汉代法律与汉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