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迪(1906—1986),河北省广宗县人。1933年12月参加抗日游击队,193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历任游击队员、分队长、秘书、执法处长、团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天津军分区副司令员、邯郸军分区司令员等职。1986年11月1日病逝。
人物生平
张光迪(1906—1986),河北省广宗县人。1933年12月参加抗日游击队,193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历任游击队员、分队长、秘书、执法处长、团长等职。1936年7月,任抗联第3军第6师师长兼73团团长。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副官长、电台台长、支队长、师长、红军司令部副司令员等职。先后参与领导了朝阳山、龙镇、松门山等战斗。1942年,带领部队赴苏学习。同年秋,部队改为“88”国际旅,任三营五连连长。1945年8月,同苏军一起参加解放东北战争,曾被授予苏联红旗勋章。解放战争时期,历任黑龙江省二分区、三分区旅长、副司令员、司令员、合江省军事部副部长、内蒙骑兵师副师长、黑龙江省行政委员和省委执行委员等职。全国解放后,历任天津军分区副司令员、邯郸军分区司令员等职。1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1986年11月1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