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文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俊文,男,汉族,1971年5月生,四川眉山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人物履历
1989.09—1993.07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07—1996.07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07—1998.05重庆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干部、副主任科员
1998.05—2003.0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0.11主任科员(其间:1998.09—2001.07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04—2005.0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其间:2003.10—2004.12挂职任石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5.03—2006.1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
2006.12—2007.0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主持工作),2007.05正处级
2007.07—2009.0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9.08—2010.0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0.07—2013.1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3.12—2014.03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人选
2014.03—2017.06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7.06—2019.05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9.05—2020.01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0.01—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2.06—2024.11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4.11—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职务任免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张俊文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2024年11月28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张俊文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参考资料
张俊文同志简介.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闭幕.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8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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