弛禁
历史事件
18世纪以来,鸦片已遍布全国各地,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引起了清朝统治者的关注。雍正七年(1729),清廷首次颁布了禁烟,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禁毒法令。
事件经过
在附片中,许乃济又提出了允许百姓栽种罂粟、发展土烟,以土烟抵制洋烟的主张。许乃济认为,禁止中国百姓种烟,利薮尽归英国商人,得不偿失。如果准许百姓种烟,则可以收到禁洋烟之效。“内地之种日多,夷人之利日减,迨至无利可牟,外洋之来者自不禁而绝。”(季平子《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许乃济对其主张持之甚坚,提醒朝廷早作大计,尽快弛禁。“倘复瞻顾迟回,徒徇虚体,窃恐鸦片终难禁绝,必待日久民穷财匮而始转计,则已悔不可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第1册,第449~452页)。
值得注意的是,弛禁也不是全面弛禁,“且弛禁仅属愚贱无职之流,若官员、士子、兵丁仍不在此数”,对官员、士人、兵丁是禁止吸食鸦片烟的。许乃济的观点有一错误的前提,即吸烟之人皆是莠民,可有可无之人;他们吸烟,对国家无所谓。至于防止白银外流,以土抵洋的主张还是有合理性的,但其危害性也更大。
早在道光十四年(1834)十月,两广总督卢坤就战战兢兢地表述了弛禁的主张。他在奏章中历数严禁鸦片、堵截鸦片进口的种种难处之后,断言:鸦片走私,“势成积重,骤难挽回。屡经周咨博采,有谓应行照昔年旧章,准其贩运入关,加征税银,以货易货,使夷人不能以无税之私货售卖纹银者。有谓应弛内地栽种之禁,使吸烟者买食土膏,夷人不能专利,纹银仍在内地转运,不致出洋者。其说均不无所见,然与禁令有违,窒碍难行”(《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66页)。卢坤是个有着官场经济的官僚,在奏章中以别人之口说出自己弛禁的主张,即认为这些主张合理,又认为其难于实行。这无非是为了尝试一下皇帝的态度,以免致罪。但是,他这种圆滑的手法,使其主张无力,没有引起道光皇帝的重视,只是“令旧禁加严而矣”。
法规内容
该法令明确规定:“定兴贩鸦片者,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船户、地保、邻佑人等,俱杖一百,徒三年;兵役人等借端需索,计赃,照枉法律治罪;失察之汛口地方文武各官,并不行监察之海关监督,均交部严加议处。”(李圭:《鸦片事略》卷上)但是,清廷的法令,既未阻遏鸦片的走私入口,也不能断绝鸦片交易与买卖。因此,法廷又多次申明鸦片禁令。据不完全统计,自乾隆四十五年至道光十九年(1780~1839)的六十余年里,清廷及督抚衙门地方大吏先后发过四五十道禁烟令(谕旨和文告)。但是,鸦片非但没有断绝,反而从局部蔓延至全国各地;鸦片入口数量从二百箱猛增至二万余箱。鸦片能禁绝么?应采用什么措施防止或减少英国人输入鸦片?朝野上下很多人对清廷的禁烟主张进行反省。道光十六年(1836)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上奏《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亟请变通办理摺》,以及《奏请弛内地民人栽种罂粟之禁》的附片,正式提出了弛禁鸦片吸食、允许内地民人栽种的弛禁主张。
主要影响
从1836年起,清朝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一场禁烟与弛禁的激烈争论。弛禁派以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和大学士、直隶总督琦善为代表,他们竭力反对禁烟。弛禁派的吹鼓手、太常寺卿许乃济甚至在1836年6月10日上奏道光皇帝,鼓吹鸦片无害论,说如果要禁也只须禁“文武员弁士子兵丁”,民间贩卖、吸食可以“一概勿论”。在清廷官员中,首先上书驳斥许乃济弛禁论的,是内阁学士礼部侍郎朱嶟和兵科给事中许球,他们主张对贩卖和吸食鸦片者要严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6 15:34
目录
概述
事件经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