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
张康之提出的政府职能模式
张康之教授在1999年最先使用了“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这一概念,认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选择,它与西方的保护型政府职能模式和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有着本质的不同”。他对引导型模式的出现和特征所作出的描述,为政府职能理论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方向。遗憾的是,在引导型模式概念提出之后的十年间,并没有发生似预想之中的研究热潮,而且实践中的引导型模式终因长期缺乏理论自觉而遭遇了(或面临着)被抛弃的命运。
发展
“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概念提出之后,并没有立刻出现一股对它的研究热潮,很重要的原因是学者们质疑它的真实存在性。郑家昊的博士论文以“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兴起”为题,在社会治理的意义上对20世纪60年代以来东西方国家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职能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图绘了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兴起的历程。以博士论文为基础修改而成的独著《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兴起》和发表的论文《社会复杂性条件下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引导型定位》、《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从政府职能出发理解中国道路——兼论中国特色的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等对“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做了进一步研究。
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在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追赶西方发达国家、实现经济腾飞过程中出现的,它既能保证社会的相对独立与自主,又能较好地发挥政府作为社会总体利益代表者的作用。它的出现体现了亚洲新兴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家们的智慧。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开始致力于实现工业化、市场化时,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已经被封存在历史之中,同时,凯恩斯主义的局限逐渐显现,而且这些国家和地区必须在很短的时期内走完发达国家在几百年里所走过的路程,所以,政府职能必须充分体现出其主动性和能动性,政府需要站在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潮头加以引导。
特征
如果在社会治理的意义上对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进行理论描述,可以概括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一种面向后工业社会的、自觉的、旨在通过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而引导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一种全新的政府职能模式。因此,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具有三方面特征:
第一,历史属性:面向后工业社会。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虽然在中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是尚处于实践形态的初级阶段,需要我们去呵护,而最好的呵护就是对它进行理论描述、引导它自我完善和科学发展。毫无疑问,这种“初级阶段”状态将是开启我们对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进行理论研究的“星星之火”,不过,“初级阶段”的过渡性通常意味着基本特征未能彰显。因此,当我们对现有的“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进行描述和分析时,一种狐疑的心情会油然而生。有时,这种对“他者”的狐疑甚至会演变成对自己的质疑,在学术研究中表现为“不自信”。因而,当我们在对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进行研究时,首先需要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尚处于“初级实践形态”,它的完整面目将会体现在促进中国实现后工业化的进程之中,届时它将以灵活性和主动性去应对后工业社会所带来的一切不确定的风险。也就是说,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属于后工业社会的,是一种面向后工业社会的政府职能模式。虽然产生于后发展国家解决工业化问题的过程中,但是,它将在解决后工业化进程的课题中逐渐走向成熟,并将最终成为人类在后工业社会的政府职能“典型”模式。
第二,实然特性:自觉而非自然。当前,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基本特征尚未完全展现出来,不过,这不妨碍对它的实然特征的考察。作为一种全新的政府职能模式,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在本质上是一种“自觉”的模式,这区别于保护型和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的“自然”属性。这一结论可以通过对这三种模式的形成过程和实践特性的比较中获得证实。首先,就产生的历程而言,保护型和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是一种自然而然地产生,而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则是一种自觉的形成。其次,基于自觉形成的历程,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具备了区别于保护型和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的一些属性,如:行动主动性、战略规划性、智慧监管性和灵活适应性。
第三,理想追求: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如果从“主体-功能”角度对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在主体上应当归属于服务型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的功能体现。因而,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实践行为最终都应当落脚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尤其是,当作为理念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迫切需要转换为具体的建设实践时,实践形态的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将是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突破口。因为,就当前的服务型建设实践而言,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连接“服务型政府”理念和现实实践的唯一桥梁。从这个角度上讲,服务型政府建设也将因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推动而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和实现的可能性。而且,一旦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将“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目标的时候,将有利于克服因其“自觉性”而带来的主观性缺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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