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绝,汉语词汇。拼音:qì jué 指
抛弃;不要。词义上强调完全、彻底地抛弃与拒绝。除了文言文作品外,常常在一些早期翻译的译文中可见到。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五:“ 含 乃弃绝人事,躬亲
侍养,以知名州党。”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五:“ 含 乃弃绝人事,躬亲
侍养,以知名州党。”
宋
苏轼《答李端叔书》:“先蒙惠书,又复懒不即答,顽钝废礼,
一至于此,而足下终不弃绝,递中再辱手书,待遇益隆。”
丁玲 《自杀日记》五:“说我脾气坏,难道我学不会那些虚假的技巧,就该被人弃绝吗?”
唐
韩愈 《与袁相公书》:“阁下傥引而致之,密加识察,有少不如所言, 愈 为
欺罔大君子,便宜得弃绝之罪于门下。”
清
梅曾亮 《复上汪尚书书》:“然则推公之心,其有以卑位
自嫌,而不敢自进其说者,固宜得弃绝之罪于大君子,而未离乎卑陋之见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