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文字
弃(拼音:qì)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初文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双手推簸箕将一个孩子抛弃掉,本义即抛弃。周代始祖后稷名弃,传说就是由于出生后曾被抛弃而得名。“弃”由抛弃又引申为离开、轻视、废除、遗忘等意思。
文字溯源
会意字。“弃”始见于商代甲骨文,甲骨文上部是“”字,指刚生下的婴儿。旁边还有两点,指的是婴儿刚生下时身上流下的胎液(一说是婴儿的哭声)。中间是“”字,表示装婴儿的簸箕,下面是双手。这三部分综合起来,表示双手捧着簸箕,簸箕里装着个刚出生的婴儿,要将这个婴儿扔掉。这个婴儿可能是受当时的迷信思想影响,逆产不吉利;或者是夭折了;也可能是当时生产力低下,父母养不起孩子,只好忍痛抛弃。无论是哪种理由抛弃孩子,“弃”都含有“抛弃”的意味。
这个会意字发展到金文阶段,省去了中间的簸箕,只留下上面的“子”字与下面的双手,且“子”字多为倒写。小篆的字形基本承接甲骨文,而且复杂化。到了楷体阶段,其字形发生了较大的讹变,上部写成𠫓,两只手和簸箕下部整合成“木”字形。整个字上中下三部分都已看不出原来“会意”的意思。现代汉语用简化的“弃”。这个“弃”字不是简体字,而是由金文隶变楷化而来的,是古代早就有的异体字。
“弃”的本义是抛弃、丢弃的意思。后来抛弃、丢弃的对象泛化。如《诗·小雅·谷风》说:“将安将乐,弃予如遗。”是说安乐了,你却抛弃我,像遗忘了我似的。“弃”的对象不仅泛化,而且抽象化。如“背信弃义”,“弃”作背弃、违背讲。
详细释义
古籍训释
说文解字
【卷四下】【𠦒部】诘利切(qì)
(棄)捐也。从廾(gǒng)推𠦒(bān)弃之,从𠫓(tū)。𠫓,逆子也。
弃,古文弃。
𠆉,籀文弃。
说文解字注
“(棄)捐也。”注:手部曰:捐,弃也。
“从𠬞(廾)推𠦒弃也”注:竦手推𠦒而捐之也。
“从㐬。㐬、逆子也。”注:既以𠬞、𠦒会意,又加㐬以箸之。㐬者,不孝子,人所弃也。弃,诘利切。十五部。
“弃,古文弃。”注:古以竦手去屰(逆)子会意。按字𥻳(隶)变作弃,中体佀(似)世,唐人讳世,故开成石经及凡碑板皆作弃。近人乃谓经典多用古文矣。
“𠆉,籀文弃。”注:今字亦从𠫓不从㐬。
康熙字典
【寅集下】【廾部】 弃
《说文》:古文棄字。《左传·襄四年》:是弃陈也。《史记·周本纪》: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馀详木部八画。
【辰集中】【木部】 棄
古文:弃、𢍞、𨓋
《唐韵》诘利切。《韵会》磬致切。《正韵》去冀切,并音器。《说文》:捐也。《尔雅·释言》:忘也。《诗·周南》:不我遐弃。《礼·冠礼·祝辞》:弃尔幼志,顺尔成德。
字形书写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规范提示】下部“廾”是一撇一竖。
【写法】“𠫓”小“廾”大。“𠫓”首笔点在竖中线上端,“厶”在横中线上侧。“廾”,居下居中;长横在横中线下方,撇、竖从横中线起笔,分列竖中线两侧,收笔撇高竖低。
书法欣赏
(以上参考资料:)
音韵集成
中上古音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
韵书集成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方音字汇》、汉典)
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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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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