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时,存款人还应根据不同的账户类型报送不同的开户资料。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本《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开立
本地银行结算账户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
(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
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3)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
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5)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需出具与存款人本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相同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