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船驱逐令又称异国船扫荡令、文政八年异国船驱逐令、无二念拂打令,由
德川幕府于文政八年( 1825) 2 月发布。
1841年,
天保改革开始,为避免重蹈中国清朝在
鸦片战争中惨败的覆辙,缓和同西欧列强的紧张关系,幕府撤销1825年的《异国船驱逐令》,发布《燃料淡水供给令》,只要外国船只有求,就可以供应燃料、淡水和食品,1842年正式撤销。
月关于外国船的处理问题上书幕府。8月间又发生了上述的萨摩藩属岛土噶喇岛( 宝岛) 上英国捕鲸船员与当地民众的流血冲突事件。在这样一种局面下, 接到高桥上书的幕府政权立刻召集会议, 征求三奉行( 寺社奉行、町奉行、勘定奉行) 的意见。三奉行对此的意见书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 但是均主张应当予以驱逐 。于是幕府于文政八年( 1825) 2 月发布了对外关系史上著名的《文政八年异国船驱逐令》( 无二念拂打令) 。
1837年发生莫里森号事件(日文:モリソン号事件),当时一艘非武装的美国商船因靠岸而遭到炮击。天保八年(1837),一艘远道而来的美国商船,使华山拍案而起,振臂高呼。商船“马礼逊号”载着七名日本漂流民,抵达日本浦贺近海,以此主动示好,以达成与日本互利通商的目的。不料日本幕府的执政者根本不领情,按照《异国船驱逐令》下令炮击“马礼逊号”,迫使其仓皇撤离。这一事件剧烈地冲击着华山的忧国之情。对于幕府的这一强硬政策,华山和高野长英分别撰写了《慎机论》和《梦物语》,阐述了世界发展大势,斥责幕府的攘夷政策措置失当,是“井蛙之见”,主张取消《异国船驱逐令》,并提出“因时变而立政法乃古今之通义”的应对策略。
1839年,兰学生们反对幕府在1825年所颂布的“异国船扫荡令”,向靠岸的外国船〔荷兰除外〕进行炮击。随后兰学生受到政府的打压,酿成“
蛮社之狱”事件,不少兰学家遭到牵连。
间已重申。英吉利之船先年于长崎滋事( 文化五年的菲顿号事件) , 近年乘小船在各处靠近,乞薪水食粮, 去年以来则恣意上岸, 或夺取定期航船之米谷、岛上之耕牛等, 横行之举屡屡发生。而且据传其劝人入邪教门, 实难置之不理。不只限于英吉利, 南蛮、西洋均为制禁邪教之国, 因此今后不论在何处海边发现异国船靠近时, 以在场的所有人夫, 不论长短, 一律驱逐。若逃遁, 则不必派船追赶, 任其逃去。若强行登陆, 抓捕或者处死也无妨。通告临海村庄之民众, 若外国船接近时, 应击溃或适宜地予以应对, ⋯ ⋯当然唐( 中国) 朝鲜琉球等, 其船形人物尚可分辨, 然而阿兰陀( 荷兰) 船却难以分清, 上述船只万一看错、误打, 也决不处罚。因此须沉着不失时机地、坚决地予以驱逐。此乃紧要之事, 切切不可大意⋯⋯”这一驱逐令发布表现出来的强硬态度是锁国时期日本统治集团在面临英美西方势力的恣意侵扰后, 为维护锁国体制做出的一种对外反应。具体的来说, 这是锁国的日本在19 世纪初期—— 面临着北方俄国的压力消失后接踵而来的英美势力的冲击—— 的对外关系上显示出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姿态。会泽安, 又名
会泽正志斋( 1782-1863) 在获知驱逐令出台后, 疾笔完成后来被尊崇为日本幕末尊攘论的经典的《新论》。在该书中会泽安就驱逐令的颁布言道“今幕府断然明令天下, 见虏必摧之。公然同天下以此为仇。而令布一日, 必欲天下不分智愚, 攘臂趋令”。表达了赞赏并期望民众依照驱逐令齐心合力地抵御和驱逐西方势力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