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来源
投资学术语
建设资金来源是建设单位为了实现固定资产再生产的目的,必须从一定的渠道获得相应数额的资金。建设单位从不同途径取得的资金,便形成了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和其他方面拨款、银行借款、内部形成和结算中占用其他单位帐款等。国家和其他方面拨款是建设单位的无偿性建设资金来源。它主要有:预算拨款和自筹资金两种。预算拨款是由国家财政预算拨给建设单位用于建设的资金。自筹资金是由地方财政、各部门和各单位自行筹集并经批准拨给建设单位的资金。
银行借款是指建设单位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投资银行以及其他银行借入的各种建设款项,如建设投资借款、国内储备借款和临时周转借款等。
内部形成的资金是指建设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提取留用的建设资金。主要包括更新改造基金生产发展基金、留用的建设收入等。
结算中占用其他单位帐款,是指建设单位在采购器材、工程款结算中应付未付而形成的一项临时性建设资金来源。
除此之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的进展,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逐渐增多,一是利用发行债券、股票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二是利用外资,即通过在国外发行债券、中外合资经营、外汇借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多样化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为我国固定资产再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也为我国的投资与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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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1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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