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世纪以来,世界上众多国家都在各自不同的起点上,努力寻求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道路。一些国家主要依靠自身丰富的自然资源增加国民财富,如中东产油国家;一些国家主要依附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和技术,如一些拉美国家;还有一些国家把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的竞争优势,国际学术界把这一类国家称之为创新型国家。
世界上公认的
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包括美国、日本、芬兰、韩国等。这些国家的共同特征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一般在30%以下。此外,这些国家所获得的三方专利(美国、欧洲和日本授权的专利)数占世界数量的绝大多数。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入关键阶段之际,根据特定的国情和需求,我国提出: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日益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还面临着来自发达国家在科技方面占有优势的巨大压力。
为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我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带动生产力质的飞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了我国有效应对未来国际竞争的重大战略选择。党的十六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要求制定国家科学和技术长远发展规划。
2003年6月开始,成立了由
温家宝总理担任组长的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正式开始规划的编制工作。该工作历时两年半,先后有2000多名专家参与其中,征求了各部门、地方的意见,12易其稿,最终在2005年12月30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2006年1月9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对《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进行了全面部署,推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提出了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并提出了比较具体的8个定性目标和4个定量目标。在此基础上,重点确立了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
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国防等11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68项优先主题;瞄准国家目标安排了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等16个重大专项;针对未来挑战重点安排了生物技术、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先进能源、海洋、激光和空天等8个技术领域的27项前沿技术、18个基础科学问题,以及蛋白质研究、量子调控研究、纳米研究和发育与生殖研究等4个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为保证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纲要》从支持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同时要求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相互协调,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
随着全国科技大会的胜利落幕和我国新世纪第一个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全党全社会对科技进步和创新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将对我国未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持续而深远的影响。而《纲要》制定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共识,也为突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观战略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十一五”时期的规划纲要实施效果来看,我国的创新体系建设,特别是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振兴装备制造业、
探月工程、三峡工程、青藏铁路等重大项目中,科技创新、科技应用、创新环境和科技基础设施等建设都取得了较大进展。整体而言,我国正在按照《纲要》确定的方向,大踏步地向创新型国家的行列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