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系统
管理建筑用电的一种系统
建筑电气系统是管理建筑用电的一种系统,建筑电气系统主要有下述五部分:变电和配电系统,动力设备系统,照明系统,防雷和接地装置,弱电系统。
正文
主要有下述五部分:
变电和配电系统  建筑物内用电设备运行的允许电压(额定电压)出于用电安全大都低于380伏,但输电线路一般电压为10千伏、35千伏或以上。因此,独立的建筑物需设自备变压设备,并装设低压配电装置。这种变电、配电的设备和装置组成变电和配电系统。
动力设备系统  建筑物内有很多动力设备,如水泵锅炉空气调节设备、送风和排风机电梯、试验装置等。这些设备及其供电线路、控制电器、保护继电器等,组成动力设备系统。
照明系统  包括电光源灯具和照明线路。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对电光源和灯具有不同的要求(见电气照明系统)。照明线路应供电可靠、安全,电压稳定。
防雷和接地装置  建筑防雷装置能将雷电引泄入地,使建筑物免遭雷击。另外,从安全考虑,建筑物内用电设备的不应带电的金属部分都需要接地,因此要有统一的接地装置。
弱电系统  主要用于传输信号。如电话系统、有线广播系统、消防监测系统、闭路监视系统,共用电视天线系统、对建筑物中各种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等(见建筑电气信号系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7-09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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