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标准设计
建筑学术语
建筑标准设计是根据标准化的要求,对各种建筑、结构所编制的整套技术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颁布为全国或地方通用的设计。各专业设计单位根据本专业的技术要求编制的建筑通用设计也属于标准设计的范畴。
发展背景
按照建筑工程方面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则等设计具有通用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构配件、零部件、工程设备等,绘制出附有说明书的施工图。建筑标准设计是建筑标准化的具体体现。采用标准设计可以节省设计力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广先进技术和促进建筑工业化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在城市建设中大量采用标准设计,对住宅电影院文化馆以及一些小型的单层或多层的厂房,都编制了全国或地区级的标准设计图。中国在1956年编制出版第一批全国通用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以后陆续编制出全国通用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电气照明、动力设施等标准设计图集450多项,各省、市、自治区编制出民用建筑及其构配件标准设计图1100多项,各部也编制了一批本部通用的标准设计图。
建筑标准设计必须按照政府法令、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则,结合地区条件,充分考虑使用、施工、生产和维修的要求,本着“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原则,务求做到通用性强、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利于组织工业化生产。建筑标准设计应提高标准化水平,做到既定型、统一,又灵活、多样。建筑标准设计还要结合条件变化和技术进步定期进行修订,但不能随时修改,以免失去稳定性。一般每隔5年复查一次,或作修订,或予废止。对一些艺术上要求高的构配件,则要经常复查。
要求和作用
在采用新技术的基础上,将使用面广、要求相同的建筑构配件、设备装簧或零部件等,经过综合的科学研究而编制成相互配套、成系列的整套设计文件,经审批规定为全国或地方通用的设计。
它要求在技术参数、设计模数、材料性能、构配件规格、施工工艺、操作方法等方面有一个基本要求和标准尺度。
使用标准设计可以节省设计力量,缩短设计周期,加快提供设计图纸的速度,提高设计质量,为构件生产工厂化、施工棚械化提供重要条件。
建国以来,我国陆续批准和出版了大批工业厂房各种构件的标准图集,使设计标准化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民用建筑到工业建筑,从不成套到成套,逐步发展起来。
建筑标准设计之沿革
在建筑过程中应用标准设计是加快建筑速度的一种方法。标准设计分为两种:一是对大量的建设采用标准设计图,二是采用标准构件。
其实,我国自隋、唐时代起就已经采用标准设计了,只不过当时的人们还没有意识到。我国古代先民们自从在地面建造房屋起,就产生了一种共同性,实际上这就是一种标准的意识。从穴居、半穴居,进一步发展到木构建筑,都存在着一定的标准启蒙。后来经过夏、商、周的礼仪制度,人们在思想中建立了一定的标准,即不固定的法规。在城池建设中,推出了周礼王城图:“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前朝后市,左祖右社,市朝一夫”,对王城、宫城、庙社、闾里、道路等制定出了一系列要求与规划原则,左右着我国3 000多年来的城池发展及其规划思路。从西周以来,凡是建造城池、宫廷、庙宇、衙署、闾里、道路都遵循着这种规则。虽然它不是法定的标准,但它在后人的头脑中形成了牢不可破的理念。
封建社会对衙门的建设早有固定式样,一般建在城池的主要位置,州城、府城、县城里的衙门都占据适中的地点,正面向南。百姓中有一种说法:“衙门口向南开,打官司拿钱来”,便缘于此。衙门的建设也要按标准设计,一日:“前堂”,是衙门审理办公的地方;二日“后寝”,在中轴线之北端,是官员家属的住宅区,所谓“前堂后寝”就是这个意思。这种规划各代各地都基本相同,可以说就是一种标准设计。
合院建筑是百姓、官员乃至宫廷中都用的一种建筑模式,遍及全国各地。自西周以来,流传至今,形式越来越多。合院有大有小,房屋间数有多有少,这是根据家中人口来决定的。它本身灵活性很大,人口多的可多建几个院子,人口少的建一个院就已足够。但基本上都是一种标准设计,不过具体尺度没有当代建筑设计那么严格而已。
除此之外,隋文帝在全国建造了20多座舍利塔,他预先在大兴城做好舍利塔的设计图样,派人送到各州,择吉日命各州同时开工兴建,这已完全是一种标准设计。《隋国立舍利塔诏》日:“分送舍利,前往诸州起塔”,“所司造样,送往当州”。由此可知,当时是在大兴城事先做好设计图后,再派人将图样送往各地同时开工兴建,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大标准设计图。
唐代玄宗皇帝李隆基登基后,佛教取得很大发展,在全国建造了许多寺院和塔。开元年间唐玄宗敕天下诸郡建造开元寺,就是同时在全国建造开元寺。保存至今的尚有潮州、泉州、定州、郑州、正定等开元寺。唐玄宗还敕天下诸郡大建龙兴寺,如正定龙兴寺就是当时建造的。这些寺院的建设,都采用了统一标准。
北宋崇宁年间(1107年)颁行了《营造法式》这部书,作为宫廷、坛庙官署、大府第等建筑设计、结构、用料、施工的规范,其中对大木作、小木作制度的规定占了大量篇幅。规定中将“用材”作为总的标准。宋代建筑标准化、定型化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清代有《工程做法则例》一书,是雍正十二年(1734年)颁行的,主要内容是用料、做法工程条例、经费开支的建筑法规,将房屋分为大式、小式两种做法,对建筑间数、间架限制等都作了规定,是建筑方面的一本标准化专著,实际上是一种建筑设计的标准。
笔者认为。无论是当代建筑、古代建筑都一味实行标准规定或标准设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限制了建筑的想象力、表现力及创造力,不能达到新颖、花样翻新的效果。它并不是一个永久的方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1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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