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镇是指经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建镇的条件在不同国家各有不同规定;在同一国家,对不同地区和在不同发展阶段都有相应
规定。中国建制镇自
北魏开始逐步
形成,经过调整时期,衰落时期,恢复时期,发展时期。按照建镇标准,搞好规划,合理布局,使小城镇建设真正起到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随着建制镇的增长,也说明中国国民经济得到持续的高增长,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
历史渊源
在中国,“镇”的名称最初出现于公元4世纪
北魏时代,是小型军事据点。到宋代商品经济发达,镇成为商业和手工业较集中、县以下的市镇地方行政建制。新中国成立以来设镇标准变动过3次。1984年起新规定的建镇基本条件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和非农业人口占全乡总人口10%以上、其绝对数超过2000人的乡政府驻地,并允许各省(自治区)根据实际状况对建镇条件作适当调整,中国学术界认为,设镇(建制镇)的具体标准为:聚居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不低于70%。
发展过程
中国设镇历史悠久,早在
北魏孝文帝(公元471~499年)时即始“设官将禁防者谓之镇”(《魏书·韩均传》),市镇、集镇直到宋代才真正开始。宋代高承所著《
事物纪原》卷七《库务职局》:“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或以官监之。”而直到近代,镇才作为基层行政建制拥有相应的行政区域和基层行政组织。但从总体上看,1949年以前这类城镇数量不多,名称不一,建制比较混乱,中国还处在城市化的初期阶段。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建制镇发展过程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调整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首要任务是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城市较多的山东、安徽等东部地区撤销了一批小城市。据不完全统计,到1957年底有24个小城市撤销降格为镇,它们是安徽省的阜城、亳城、三河、当涂、大通、水阳、宣城、界首、宿城等,以及山东省的石岛、羊口、龙口等。1953年在全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一些以粮食经营为主的专业镇(如苏南地区
吴江县和
无锡县的一些米市镇)开始衰落。1954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镇作为中国县辖基层政权建制被确定下来。从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经过多次变更和整顿,其时全国有镇5400个,其中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镇有920个,2000~5000人的有2302个,5000~10,000人的有1373个,10,000~50,000人的有784个,人口在50,000以上的有21个。1955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和标准》,建制镇被规定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镇,其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1956年国家又对城镇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行业公私合营,取消个体商贩和手工业者,小商、小贩、个体手工业者分别进入到集体合作商店的手工业合作社。农村商品流通完全通过国营、集体和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单一的流通渠道,从而限制了一些镇的发展。这一时期各省、市、自治区根据这些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对已有的建制镇进行审查、调整,至1958年全国建制镇数量被调整为3621个。
衰落时期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农村建立公社问题的决议》,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一些建制镇被撤消而成立人民公社,出现了新中国成立后镇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回落。与此同时,由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改变,冲破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村自然经济,在全国范围内采取计划供销、产品计划经济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城市工业中心、经济中心和商业中心功能,从而导致了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建制镇的停滞和衰落。尤其在合作化、公社化以后,除公社驻地(集镇)有所发展外,其余小城镇均处于萎缩、衰落之中。如无锡县原有建制镇48个,1958年后全部撤销,使建制镇数锐减。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1960~1962年),农业生产(主要粮食生产)大面积歉收,导致全国范围内口粮短缺,尤其是1958年“大跃进”安排城市人口就业和吸收大量农业劳动力进城而带来工农业发展比例失调,城镇人口增长过快,致使城镇居民粮油副食供应异常紧张。其后,国家不得不采取压缩城镇人口、减少建制镇数量的措施来缓解这一矛盾。196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发出《关于调整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通过提高镇设置标准,规定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对不符合镇标准的建制镇一律撤销,划归人民公社领导。
1965年,国家鼓励发展“五小工业”,促进了县城和一些人民公社驻地集镇的发展。镇上的商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文化教育等公益事业都有一定发展,各类公共建筑如卫生院、中小学校、邮电所、供销社、农机站、运输公司等相继在镇上兴建,使街容镇貌有一定改观,但大部分小城镇由于商品流通不畅而处于衰落之中。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1966~1976年),一方面,以阶级斗争为纲,盲目地下放一批拥有城镇户口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到农村接受思想改造;另一方面,为适应“反修”、“防修”的需要,让一批干部和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到农村地区锻炼成长。此外,国家从“备战”、“备荒”的角度出发,大搞“三线”建设,促进了内陆地区工业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由于上述诸多政策的作用,“文革”十年间中国建制镇衰落的趋势有增无减。据资料统计,到1978年政社分开恢复乡制之前,全国仅有镇2687个,建制镇发展处于低谷时期。
恢复时期
在1979~1984年期间,由于乡镇企业发展,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农村城镇化一系列政策的推行,建制镇进入了一个带有补偿性的迅速发展时期。1979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有计划地发展小城镇。进入80年代,首先,由于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工业小区的建设促进了建制镇的发展;其次,农村改革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加上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允许经商、务工、办服务行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带来了建制镇的繁荣;第三,1984年11月国务院转发民政部《关于调整建制镇标准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居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建制镇的发展。据公安部三局资料,截止1984年底全国有建制镇6215个,其中大于10万人的有21个,5~10万人的有393个,3~5万人的1022个,1~3万人的3059个,0.5~1万人的943个,小于0.5万人的777个。与1954年相比,建制镇数量已经恢复到50年代水平,而且建制镇人口规模有了明显的扩大,由50年代以0.2~1万人的城镇占主体(约占建制镇总数的68%)变为以1~5万人的城镇为主体(约占建制镇总数的65%)。
发展时期
1984年后,中国建制镇进入迅速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建制镇增长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农村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带动国民经济结构的整体变迁。1984年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制镇标准的报告》,对建制镇的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总人口在20,000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或总人口在20,000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或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区、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人,确有必要,都可建镇。同时,在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时,凡是具备建镇条件的乡,撤乡建镇后实行镇管村的体制,也促进了建制镇的发展。这一时期建制镇的增长可划分为3个阶段:
①1984~1989年。在这一阶段,乡镇企业积极推进中国城市化进程。据统计,到1989年,中国乡镇企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经由199年的14%增至28%,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1亿多人,相当于过去30年间城市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口的总和。而乡镇企业中新增就业岗位的50%集中在县城和建制镇,乡镇企业发展积极推进了中国农村地区的城市化。
②1989~1991年。在这一阶段,由于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农村劳动力非农产业劳动收入迅速提高,受国家大市场和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单位职工在乡镇企业就业的成本迅速提高,全国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转化趋缓,年均转移99万人,仅为前阶段的18%,因此,建制镇增长速度也逐渐放慢。以山东省为例,1979~1988年间设建制镇812个,平均每年设镇81个;而1989~1991年间仅设建制镇62个,每年设镇仅21个。
③1992年以后。由于国家鼓励发展第三产业、非农产业发展,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又进入一个全方位大规模转移阶段,建制镇的发展速度也有明显加快的趋势。据建设部村镇司资料统计,1992年全国建制镇13,737个(含1752个县的城关镇),是1984年的2.2倍。
综述
概括新中国建制镇的增长,不难看出,它是一个渐进的城市化的过程。1954~1958年间,尽管中国建制镇数量由5400个减为3621个,但其实质并不是建制镇自身的因素,而是统一标准后产生的误差。据资料统计,自1949年至1957年的9年中,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0.6%上升到15.4%,年平均递增率高达70.5%,城市化的速度是相当快的。1958~1965年间,是中国城市化最快、起伏最大的时期。在1958~1960年的“大跃进”期间,中国城镇人口从1957年的9949万猛增到1960年13,073万,3年中城镇人口净增31.4%,事实上中国城市化也进入了一个“大跃进”时期。1961~1962年的3年自然灾害,从城镇居民口粮和就业角度又动员了近3000万城镇人口返回农村,使城镇人口数量基本维持在1957年的水平。这种城镇居民返回农村,是城市化过快过猛,与社会经济基础不相适应所造成。1966~1976年间,由于整个国民经济增长停滞,城市新增就业岗位极少,加上城市人口增长的巨大压力,形成事实上的城市劳动力过剩,青年就业困难,迫使采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部下基层锻炼等措施以缓解城市日益增长的就业压力,中国城市化过程也处于停滞时期。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尤其农村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功,国民经济得到持续的高增长,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
1949年至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10.6%提高到63.9%,城市数量由132个增长到687个,建制镇数量由2000个增长到2.1万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