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位安全带是一种交通工具上的主动式安全装备,由Edward J. Claghorn发明。
三点式安全带是
汽车上非常重要的被动式安全装置,其作用原理是侦测织带被拉出来的
加速度以锁定织带。假如织带被拉出来的
加速度过高,转轴的转速太快使得加速度侦测器感受到的
离心力大于
弹簧对卡榫的
拉力,此时卡榫被甩出,使得转轴被卡死而织带无法继续被抽出。反之,只要将织带放松,卡榫会被弹簧拉回,转轴也会被释放,安全带便放松了。
大多数小型车的三点式安全带一端安装在车的B柱(前座)或C柱(后座),早期的高度为固定无法调整,造成身高较矮的乘客系安全带时的困扰,现今越来越多车款改用高低可调式安全带。另外少部分车款曾配备自动上肩式安全带,安全带会沿着A柱内侧边的
滑轨在关门后自动滑到B柱并固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这里面有两点需要注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处20-200元罚款,记1分;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5-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