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排放量
工业名词
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
指企业提取的各种水经使用后,排放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环境范围以外的废水量。包括经本企业净化处理,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废水、未经过净化处理的废水和虽经净化处理但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废水。废水排放量不包括河湖海冷却直排水量。
废水排放量企业有计量装置的,按计量装置计量数据计算排放量;没有计量装置的,依据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排放量,如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规定,可将取水量视为排放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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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4-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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