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春梅原是庞员外的四侄女,周岁死了娘,三岁死了爹。北宋政和二年,黄河下游发大水。当时只有15岁的庞春梅被叔叔庞员外从洪水中救来,庞员外却被洪水冲走了。庞春梅则被好人救出沧州地界,过南皮,上运河,到临清,进入清河县城,后被薛嫂用十六两银子卖给西门庆家,原为吴月娘房中丫环,后被派到潘金莲房中,伺候潘金莲,深受潘金莲的喜爱。此后不久,潘金莲让西门庆“收用了”她。从此以后,潘金莲一力抬举庞春梅,不让她上锅抹灶,只叫她在房中铺床叠被,递茶到水,衣服首饰拣心爱的与她。
西门庆死后,因撞见潘金莲与
陈经济通奸,而被潘金莲要挟着与陈经济淫乱。后来东窗事发,被吴月娘指使薛嫂卖到周守备家。她先是做了周守备的妾,后来因生子得宠而扶了正。扶正后,她把陈经济接到家里,佯称姊弟,趁周守备出征在外,她就跟
陈经济通奸。在陈经济被张胜杀死之后,她又想勾搭李安,奈何李安不是那种人,连夜逃跑了。之后她转向周义,最后淫欲过度,得骨蒸之病,死在周义身上,亡年仅29岁。
庞春梅性聪慧,喜谑浪,善应对。和潘金莲一样都是心高气傲,恃宠作态,得意就骄狂的人。但和西门家其他婢女与仆妇不一样。对于西门庆的宠爱,她是恰到好处的利用,而不是一味地与西门庆火热。她有时在西门庆的身上撒娇装憨,有时巧妙拒绝。她心高气傲,一般不与下人打闹,厮混,有时面对西门庆的调戏也不给面子。她善于自抬身份。
清代金学家
张竹坡:《金瓶》内有两个人为特特用意写之,其结果,亦皆可观,如春梅与玳安儿是也。于同作丫环时,必用几遍笔墨描写春梅,心高志大,气象不同。
清代小说批评家文龙:春梅在西门庆家中,并非不得时之人,亦非安本分之脾,固由于潘金莲之纵容,亦由于西门庆之宠爱。论其性情,骄而自负,傲而难驯;论其行为,淫等金莲,狠同于桂姐。西门之奴仆,未敢怠慢,西门妻妾,未尝欺凌,而李铭故应受其殃,秋菊何事遭其毒?打狗彼岂无心,打人彼实主使,李瓶儿、官哥之死。春梅与有功焉。其狠也,在金莲之上;其淫也,不在金莲之下。可见西门生前,仗势装腔,都是假做作;西门死后,赤身露体,乃是真情形。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扶平凡:她既高傲,又淫荡;既深情,又残忍;既忠心,又短视。春梅的一生给读者带来太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