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社火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地方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庄浪社火起源于宋元,普及于明清、盛行子民国。发展在改革开放的八九十年代。现已发展成有固定脸谱、服饰、道具和表演时间的群众性的传统民俗艺术娱乐活动。相传大宋
刘沪将军因收复水洛城并筑城守护当地百姓而受到世代敬仰,因此每年的正月十二,庄浪各方百姓自发组织社火队进城表演,纪念“将军爷”的不朽功勋。以后由于社火规模逐年扩大,内容推陈出新,就演变为一个全县民众广泛参与的重要年俗,并列入国家
非物质文化遗产。
庄浪人耍社火具有悠久的历史,每年的正月十二庄浪全县人民都要聚集在县城所在地——水洛城闹社火,来纪念北宋期间护筑水洛城的名将刘沪将军。如今,这项活动已经演变发展为庄浪人欢度新春的重要形式。庄浪社火也被列入国家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天,四面八方的庄浪人潮涌般赶到庄浪县城看社火。到了正月十二的凌晨1点钟,农村里的高音喇叭就开始吆喝着装社火。还在梦乡中的人们也早早起来,穿上新衣服,打扮一番,吃过早饭,或骑摩托车,或坐公交,或乘自驾车,像潮水一样从东西南北汇聚到庄浪县城看社火。每年春节,正值农闲,老百姓集结起来耍社火,喜庆新春佳节,预祝来年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无病无灾、生活美满,久而久之,即成习俗。庄浪社火按演出时间可分白天社火和夜间社火两种,其中以每年县城举办的正月十二社火最为隆重。
白天社火主要有高抬、
马社火、高拐子、春牛、跑社火等。
庄浪高抬是一种立体空间造型艺术,它是在木台上安装铁柱,取一神话传说或历史典故中的凝固情节,用彩条、绸布扎造山水、花木、禽兽或器物,伪装铁柱,再扎绑装扮角色的儿童,执道具亮相扎势,把人物烘托起来,用夸张的手法构成艺术形象,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和观赏性。马社火又叫“马故事”,圆实的骡马披上艳丽的被褥,装扮后的山里娃雄赳赳端坐其上,隆隆的鼓声在前开路。装扮者化妆历史故事人物,马背造型,凭脸谱、装扮及手中道具辨识情节。庄浪县朱店、阳川一带喜文,以身架挺俏为优,穿长袍、套马挂、腰系彩带、恭手或执茶酒具,不穿戏装。其他地方武士居多,装扮者手执道具,甚至绣球、镜子满身,人马挂彩,富丽堂皇。高拐子即
高跷,又叫“木拐子”“柳木腿”。有一米多高,也有两米高的,演出时亦化装成各种历史故事人物,手中甩动拂尘或武器保持平衡,也有个别人玩翻身之类的特技。走高跷的有50多岁的老人,十几岁的孩子,也有年轻媳妇。跑社火装扮比较随意,演员步行前进,形式不一,多是唐僧师徒在前开路,农人拉着木犁紧跟其后,身后跟着几个用锅墨涂的黑脸人,胸前挂一只粪斗,里面装着草木灰,专往姑娘家脸上撒。最后是一群载歌载舞的姑娘小伙,吵吵嚷嚷,唱唱说说。
白天社火规模最大的是正月十二水洛城开集日,届时,来自全县各地的彩车、马社火、秧歌队、腰鼓队等云集水洛城,排成一条长龙,自西向东浩浩荡荡一路缓缓开过,场面颇为壮观。
“夜社火”也称“夜故事”“地摊”,流行全县,庄浪县人习惯叫“耍地毯”。从农历正月初一开始,农历二月二日收场,也有演至清明节的。内容有跑旱船、唱小曲、笑摊、快板、戏曲、舞狮子等。唱小曲是夜社火的主要内容。形式以四男四女表演,或多名女子演唱。每人手执蝇刷(拂尘)或钱鞭子(霸拉鞭),身后尾随小旦一人,锣鼓音乐伴奏相继出场;唱一节,鼓乐伴奏绕场一周,直至曲终。
庄浪小曲曲牌丰富,庄浪文化馆现整理出162首,有反映男女爱情、历史故事、劝善行孝等多种内容。笑摊是独角或多角的说唱节目,内容以历史古人、抑恶扬善、针砭时弊者居多。语言诙谐,形式自由,动作随意,故事不求完整,亦说亦唱,演停随意,一没脚本,二不定例,全凭口传心授,临场发挥。庄浪文化馆整理成册的有30个节目。旱船以夜间行船形式出现,船头船尾点灯,艄翁前引,小旦坐于船舱,船婆(丑旦)后追,诙谐表演。有的两只船穿插,有碰撞搁浅等,动作巧妙配合,并有船歌伴唱,跑一程唱一段,锣鼓伴奏,热闹异常。
耍狮子是夜社火的收场节目,舞狮人武士打扮,一般都学过武术,跳上桌子先念四句古语:“青鬃狮子是毛团,菩萨派它下了凡,新年头上耍一耍,耍个富贵万万年。”手中舞一灯笼,指挥狮子跳桌子、打滚、瞅灯笼等多种表演,并配以武术拳脚制服狮子,最后骑狮子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