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制,欧洲中世纪的
封建领主以庄园为财产制度的单位。庄园内部的关系是领主压迫、剥削依附农民或农奴的关系。“而中世纪”一词是从15世纪后期的人文主义者开始使用的。这个时期的欧洲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统治。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造成科技和生产力发展停滞,人民生活在毫无希望的痛苦中,所以中世纪或者中世纪的早期在
欧美普遍称作“黑暗时代”,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而庄园制无疑是适应了这样的背景的。
九世纪中叶,在今法、德境内庄园已经普遍存在。英国的庄园出现于九至十一世纪。十三世纪中叶,领主对货币的需求日益迫切,他们要增加收入,只有开垦新地和建立新村,而要达到目的,只有同移民好好商量的一法。他们终于发现,雇用
自由民做日工,在经济上更划算。……在这样的情况下,
农奴制渐渐被废弃,庄园制衰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