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广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由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而来,2021年10月21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在南宁正式挂牌成立。
历史沿革
根据中央编办通知要求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广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2021年10月21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在南宁正式挂牌成立。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含地质勘探,下同)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负责辖区内矿山安全国家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矿山安全准入、监管执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政策措施,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开展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督促地方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和复查。
(四)依法对辖区内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进行监管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整改落实,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相应承担监管责任。
(五)参与编制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参与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重大以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及以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完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职能转变。进一步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制度,创新监管监察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强化监管执法,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将广西局实施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检验检测机构认证、相关人员培训等事项移交给地方政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有关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政罚款的收缴统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矿山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负责监督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和复查;推进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规范化建设;负责编制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拟订矿山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矿山安全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参与编制地方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协调或参与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组织煤矿重大、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及以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评估、督办、约谈和警示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统计分析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情况。
(三)监察执法一处。依法对南宁、百色、来宾、崇左4个市区域内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进行监管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现场处理、行政处罚;依法对南宁、百色、来宾、崇左、钦州、防城港6个市区域内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监督检查区域内县级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和复查。
(四)监察执法二处。依法对河池市区域内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进行监管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现场处理、行政处罚;依法对河池、桂林、柳州、玉林、梧州、贵港、贺州、北海等8个市区域内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监督检查区域内县级人民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和复查。
(五)机关党委(纪检室)。负责广西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和纪律检查工作。
机构体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实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为正司局(厅)级。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王世斌
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梁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鲁邦泽
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小兵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马骏
(更新于2024年11月)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网站.
领导介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5 13:1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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