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广西巡抚林绍年在省城桂林叠彩山麓的秀峰书院设法政讲习所。
其办学宗旨是为“预备立宪”培养和储备法政人才。 所长由林绍年兼任,有教员3人,职员6人,每月经费为500余两银。该所办有官班、绅班,官班学生是从现任和候补的道台、知府、知州、知县、佐贰、佐杂等 (即道、府、州县的行政长官及其所属的辅助官吏) 中调来的,绅班学生是由各府、州、县选送举贡生、 监生到校考试录取的。该年招收了官绅学生100余人,学制为一年。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毕业学生9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