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语言
在广播电视中使用的合乎语言规范、适应人们听觉感知的口头语言
广播语言指在广播电视中使用的合乎语言规范、适应人们听觉感知的口头语言。它注重有声语言的表达效果。它在“表达——接受”这一层次上是力求使听众听清楚,听懂,即追求言语的清晰度和可懂度,为此而强调使用一种合乎语法规律、适于口头表达的口语。它在“表达——接受——理解”这一层次上是努力发掘声音的内涵;发挥有声语言的感情因素,生发千姿百态的情态语言;广播语言在使用中能够较好发挥语言传达作用。语言、音乐、音响组成广播的声音结构,语言是主体。
栏目简介
适合人们收听的规范化的口头广播语言。
要求
①通俗、易懂。广播语言稍纵即逝,听众不能反复推敲,因此用字、用词力求一听就懂;句子短;语意亲切、自然,在思想感情上与听众相通。
②简洁、明快。报道事件、讲解道理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忌转弯抹角、隐晦曲折、含蓄、寓意、暗示、反语等表达方法。
③具体、形象。使听众乐于收听,在头脑中形成鲜明的印象。
④清晰、响亮。选用响亮的字和词;多用双音词,讲究音韵,平仄相间,声调交错使用;用排比、对偶句式和词语的音节配合;运用叠音词、象声词和双音叠韵词。
⑤准确、规范。避免生硬、怪僻、一音多义,似是而非,模棱两可。
规范化目的
①增强收听效果。
②成为广大群众学习汉语普通话和准确使用祖国语言的榜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30 16:39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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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规范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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