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州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广州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于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九日率先成立,是为广州市属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标志着广州律师行业按国际通行的合伙经营的模式经营,从此广州律师发展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曾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公司文化
金鹏所训:“忠信勤勉、厚德重法”
律所简介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总部设于广州天河,在中山、茂名、深圳、珠海、东莞、惠州、珠海香洲,珠海横琴、广州花都、广州荔湾、广州黄埔广州佛山等多地设有国内办公室,在美国洛杉矶、加拿大多伦多、澳大利亚墨尔本、悉尼、缅甸仰光、马来西亚吉隆坡等地设有境外办公室。
社会责任
金鹏先后有多位律师分别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广州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大法工委委员、广州市人大立法顾问、广州市政协法律工作顾问、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广州市越秀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兼职委员、广州市刑法学会副总干事、广州市诉讼法学会副总干事;被西南政法大学、暨南大学聘为兼职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广州市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金鹏先后有三名律师分别被授予“广州十佳律师”、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先进人物”。
参考资料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官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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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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