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广州市交委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等问题的批复》(穗编字〔2011〕101号),设立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市副局级,为市交委管理的事业单位。
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有关道路养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管道路日常养护和维修,落实市交委(市公路局)下达的年度道路养护计划;负责市管道路路况的日常检查、勘验,开展养护质量动态监测和评定,分析本市公路设施使用状况,提出公路设施改造或改善方案;承担相应养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挖掘后的修复等工作;推广应用道路养护科学技术,推进道路养护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承担市管道路的应急抢险工作;承办市交委(市公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综合部、道路养护部、桥梁隧道养护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均为副处级。原市公路管理局东城分局、南城分局、北城分局划归市道路养护中心,并调整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南城养护所、北城养护所,均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任务分区
(一)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主要任务是承担黄埔区、萝岗区范围内市管公路和有关交通设施的具体养护工作;
(二)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主要任务是承担番禺区、南沙区范围内市管公路和有关交通设施的具体养护工作;
(三)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主要任务是承担白云区范围内市管公路和有关交通设施的具体养护工作。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市公路工程研究所、市公路管理局材料供应站、市公路交通设施厂、市公路管理局太阳能乳化沥青试验站、市公路养路费征稽处由市交委(挂市公路局牌子)委托市道路养护中心管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2 09:28
目录
概述
主要任务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