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商务中心区珠江新城。经省委编办批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办公室、干部处、组织教育处、检察技术信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政治部(日常工作由干部处、组织教育处负责;加挂机关党委牌子)。下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11个区检察院。南沙区院同时加挂“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的牌子。
内设机构
1.第一检察部;2.第二检察部;3.第三检察部;4.第四检察部;5.第五检察部;6.第六检察部;7.第七检察部;8.第八检察部;9.第九检察部;10.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11.检务督察部;12.办公室;13.干部处;14.组织教育处;15.检察技术信息处;16.计划财务装备处;17.司法警察支队;18.离退休人员服务处;19.政治部(日常工作由干部处、组织教育处负责;加挂机关党委牌子)
现任领导
李学东: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刘建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曾晖: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林小青: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肖斐: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所获荣誉
2005年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辖十个区、两个县级市人民检察院共12个基层单位。其中,海珠、天河区检察院为“全国十佳检察院”,黄埔、白云、番禺区检察院为“全国先进检察院”。荔湾区等六个区检察院为广东省先进检察院。
2019年11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4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单位。
2021年6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被中共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