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我市旅游管理的地方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审批;对全市旅游业进行行业管理。
机构简介
广元市旅游局是广元市政府主管旅游业的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二) 研究拟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三) 研究拟定我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 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五)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旅行社门市部的设立;负责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四星级饭店;负责我市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初评。
(六) 市政府受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七) 提出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八)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广元市旅游局设5个科室和旅游执法支队。即: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市场促销科、质量规范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各科室工作职责是: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局内外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3、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工作、政务接待工作;
4、负责全局性文字综合、文电处理和电子政务工作;
5、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机关档案、信访、防邪、保密、应急安全、政务信息、安全保卫、机关卫生、计生、考勤等内部管理工作;
8、负责财产、车辆、办公设备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10、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专项资金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11、负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管理;
12、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财务科
1、组织研究旅游发展战略,承办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2、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
3、承办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的审批,并组织、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实施和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
4、承办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及其它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
5、承办广元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负责旅游项目管理和旅游招商引资工作;
7、负责乡村旅游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促销科
1、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办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重大促销活动;
3、负责全市重点旅游产品(线路)的推介工作;
4、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指导与海外旅游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旅游日常外事联络工作;
5、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向旅游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6、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维护好广元旅游信息网站,指导旅游行业的广告宣传、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等工作;
7、负责申报和转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
8、负责旅游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质量规范管理科
1、审核、申报和按权限审批旅行社;
2、承办广元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
4、负责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
5、负责旅游行业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6、指导旅游科技进步、文娱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7、组织实施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和旅游人才培养;
8、管理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9、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10、负责全市导游证(IC卡)和旅游景区讲解员颁证有关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法制建设;
2、组织、协调旅游发展的政策研究;
3、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统计和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做好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经济普查工作;
7、负责编纂旅游志和各类相关年鉴;
8、负责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等的办理和回复;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旅游执法支队
1、负责进行全市旅游市场执法检查;
2、负责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
3、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承办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案的赔偿;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