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
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和组织全省金融行业和社会力量开展金融科学研究,为提高我省金融理论和业务水平,推动金融改革,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速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
广东省民政厅。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
中国金融学会、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的业务指导。
(六)建立本会金融科研奖励基金;组织开展全省金融科研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并对金融科研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资助重点金融研究课题和有较高价值的研究成果的编辑出版,以及金融学会的重要学术活动,以进一步推动全省群众性金融科研事业的发展。对基金的筹集、运用、管理、使用以及评选原则和组织等事宜,由学会秘书处另行拟定的《广东金融科研奖励基金章程》进行规范管理。该章程的制定、修改,要报常务理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