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制订的《
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发布的气象预警,其目的是为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落实《
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粤府令〔2006〕105号)中有关“预警信号生效后学校停课”的规定,保障台风和暴雨天气下学生生命安全,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原则,制定本指引。
学校、家长、学生需特别留意台风暴雨天气时的不同安排。台风逐渐形成,而且影响较为持久,当教育部门因当地受台风影响宣布学校停课时,学校应安排学生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暴雨突发性强,历时可能较短,上课期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