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盐务局是
广东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盐业工作,
正厅级建制,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和供应合格加碘食盐、消除碘缺乏病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九项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
广东是盐业消费大省,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省盐业的主体,公司(局)直属四大国有盐场,全省
海盐产能25万吨,全省21个地市以上市均设有盐业公司,目前全省有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7个,自营食盐批发企业176个,其中国家AAA级食盐批发企业10个。
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现有在职职工3590人,2008年盐的总销量实现118.56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销量39.58万吨,多品种盐销量13万吨;销售收入13.5亿元,总利润1.14亿元,总资产14亿元;2010年碘盐覆盖率为97.48%,碘盐合格率为98.03%,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5.55%。
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广东省盐务局)是由1949年成立的
广东省人民政府盐务局历经机构反复撤并、
归口管理多次调整演变而来的;
1983年设立直属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的厅(局)一级的广东省盐业公司(广东省盐务局),并于1992年更名为
广东省盐业总公司。
周静萱: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陈飞华:广东省盐务局副局长、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智:广东省盐务局副局长、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