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广东省全省学生会联合组织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简称广东学联)成立于1918年6月5日,是在中共广东省委领导下的全省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基本介绍
性质和职能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简称广东学联)成立于1918年6月5日。广东学联是在中共广东省委领导下的全省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广东学联的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发展同各地区学生组织的友谊和合作。
组织架构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广东省内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均为本会会员。广东学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省委的领导和团省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广东学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广东学联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审议和批准广东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与任务,修改本会章程,选举广东学联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由广东学联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广东学联委员会是广东学联在广东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在广东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广东学联的重大事项,召集广东学联代表大会,选举广东学联主席团,选举广东学联主席单位,审议和批准广东学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当选为广东学联主席团成员的会员团体,派出代表组成主席团,在广东学联代表大会和广东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广东学联的重大事项,召集广东学联委员会会议,聘任和解聘广东学联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副秘书长,审议和批准广东学联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批准任免广东学联各执行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广东学联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驻会制度,每年由广东学联主席团选派若干人担任广东学联执行主席驻会工作,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受主席团的委托,处理广东学联的日常事务。广东学联执行主席任期一年,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卸免。
广东学联内设中学生执行委员会、研究生执行委员会,以及宣传思想工作委员会、公益志愿促进委员会、就业创业促进委员会、科技创新发展委员会、文化艺术发展委员会、体育发展委员会、港澳台学生工作委员会。各执行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常务副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广东学联秘书处设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处执行广东学联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广东学联日常事务,管理广东学联的经费和财产,受主席团委托,对外代表广东学联。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建立学生联合会,各市、县学联是广东学联在该地区非省(部)属学校会员团体的地方联合会组织。市、县学联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
发展概况
近年来,广东学联及地方各级学联、各大中学校学生会和各高校研究生会组织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学生的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在团结引导广大同学高举爱国主义旗帜跟党走,服务于广大同学成长成才,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与信仰对话”和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国情感,引导广大同学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公民的责任感。大力发展大学生科技学术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为广大同学提高创新能力、培养创业精神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举行大学生文体艺术节、大学生社团节等活动,丰富大学生生活,提高身心素质。扎实开展“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青春情暖·把乐带回家”等活动,帮助同学们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服务同学们的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
站在新起点,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将主动适应时代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导和带领广大青年同学积极进取,奋力拼搏,为实现“中国梦”和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章程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正案)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简称广东学联,英文译名为“Guangdong Students’ 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GDSF”)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奋力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
(三)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发展同各地区学生组织的友谊和合作。
第三条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第四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本会参加广东省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广东省内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接受本会协调和指导。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和全国学联、共青团广东省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广东学联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广东学联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广东学联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广东学联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广东学联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广东学联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广东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广东学联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广东学联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广东学联委员会是广东学联在广东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广东学联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广东学联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每届委员会任期内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开会时,委员团体各派一名代表参加。广东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广东学联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广东学联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广东学联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广东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广东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广东学联代表大会;
(三)选举广东学联主席团;
(四)选举广东学联主席团体,表决产生当年轮值主席团体和主席;
(五)审议和批准广东学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广东学联委员会内设若干执行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由广东学联委员会成员团体组成。各执行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成立、调整和撤销,须经广东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各执行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团体一个至二个,委员团体若干。
第十二条 广东学联主席团是广东学联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广东学联主席团由当选为广东学联主席和主席团成员的会员团体组成,分别派出代表行使其在主席团职权。主席团成员团体认为必要时,有权对自己选派的代表进行更换。主席团体派出的代表任期一般不少于一年且不超过三年,任期中不宜继续履职的,应及时依程序变更人选。
主席团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主席委托主席团其他成员团体主持。
广东学联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广东学联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广东学联代表大会和广东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广东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广东学联委员会会议;
(三)研究提出当年广东学联轮值主席团体;
(四)聘任和解聘广东学联秘书长、副秘书长;
(五)审议和批准广东学联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和批准广东学联各执行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团体和委员团体;
(七)批准任免广东学联执行主席。
第十三条 广东学联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驻会制度,每年由广东学联主席团在全省优秀学生骨干中选派若干人担任广东学联执行主席驻会工作。广东学联执行主席任期一年,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卸免。
第十四条 广东学联秘书处是广东学联的日常工作机构,向广东学联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
广东学联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为机构法人代表。
广东学联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广东学联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处理广东学联日常事务;
(三)管理广东学联的经费和财产;
(四)受主席团委托,对外代表广东学联。
第四章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各市、县学生联合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广东省内在学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研究生会会员。
第十六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十八条 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选举学生会、研究生会领导机构,修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章程。
高等学校的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可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领导机构为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它们向各自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或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并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二十条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建立学生联合会,各市、县学联是广东学联在该地区非省(部)属学校会员团体的地方联合组织。市、县学联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市、县学联委员会、主席团、秘书处的产生、组成办法及职权可参照广东学联的相应规定。各市、县学联的组织设置,由各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五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广东学联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广东学联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共青团广东省委审查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在共青团广东省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停止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历次大会
广东省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
民国7年(1918)6月5日,广州中等以上37间学校在广州东园成立广东省会学生联合会。
民国15年(1926)4月15日,广东省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出席代表来自49个县,共108人。其中共青团员占30%。通过了由共青团广东区委代表起草的《统一学生运动决议案》、《工农商学兵大联合决议案》、《广东全省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宣言》和《广东全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等多项决议。中共党员、共青团广东区委学委书记沈宝同、杜式哲、莫伦白等当选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成为领导核心,从而宣告广东全省学生联合会正式成立和广东学生运动的统一。
华南学生代表大会
为配合人民解放军向长江以南的进军,支援华南游击战争和全国青年学生的爱国民主运动,领导华南地区的青年运动,民国37年(1948)底,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成立了青年妇女工作组,由黄焕秋、陈恩、余慧组成,黄焕秋任组长。青妇组成立后,即着手并筹备召开华南学生代表会议,成立华南学联,选派出席全国妇女、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民国38年(1949)2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青妇组在香港达德学院召开华南学生代表会议。参加大会的有华南各地区、各大城市及海外学生代表。全国学联华南办事处代表应邀列席大会。黄焕秋代表中共中央香港分局青妇组做工作报告。大会通过《华南学生联合会章程》、《华南当前形势报告》、《华南学运方针任务》和《华南学生当前行动纲领》等文件,决定成立华南学生联合会,选出首届执行委员会,何锡全为主席。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
1965年8月13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宣布成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9年3月25日至27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四次代表代会在广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18名,列席代表32名。其中,男代表123名,女代表27名;代表中有少数民族学生4人,台湾省籍学生2人,华侨港澳学生5人。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3年7月21日至24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26名,列席代表54名。正式代表中,大学生代表149名,中等学校学生代表74名,广东省学联机关代表3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12名,台湾省籍代表1名,华侨港澳代表7名,代表中曾被全国、省、市、地、县、校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学生代表124名。大会选举产生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单位。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主席单位和正、副秘书长。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
1990年11月26日至28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六次代表代会在广州召开。3000名来自广东省内大学、中专、中技、中学和职业中学等各类学校4800多个会员团体的代表出席会议。广东省第五届学生联合会主席汤建军在会上作题为《爱国、学习、实践,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汤建军任第六届学联主席,陆履平等14人任副主席,植明任秘书长。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5年6月12日至14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为335人,其中正式代表262人,特邀代表6人,列席代表67人。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学生联合会主席陈小锋所作的题为《面向新世纪,发奋学习,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七届委员会、主席团。大会经过选举决定任命陈小锋为第七届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大会根据学生联合会主席的提名,经主席团成员一致通过,决定聘任林中坚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长。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
2000年6月24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开幕。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有262人,列席代表72人,特邀代表27人,代表主要由来自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和研究生代表、中等学校的中学生和中专生代表、少数民族代表、解放军、港澳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七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通过《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大会经过选举决定任命康峰为第八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大会根据学生联合会主席的提名,经主席团成员一致通过,决定聘任丁锦文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长。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
2005年6月20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其中,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有347人,列席代表120人,特邀代表24人。正式代表中,有来自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和研究生代表,也有来自中等学校的中学生和中专生代表;有少数民族学生代表,也有港澳学生代表;会上,团省委书记邓海光同志代表团省委向大会致词并对各级学联、学生组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省科协副主席梁明同志代表群众团体向大会致祝词,省学联代表宣读了全国学联贺信,第八届省学联主席郭予填同学代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作了《立足发展大局、勇担时代重任,争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栋梁之才》的工作报告。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
12月21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开幕式在广州军区礼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广州军区副政委刘良凯中将,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副省长雷于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方苞,省委副秘书长刘日知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上,学生代表用朗诵形式致开幕词《再出发,第一棒》,饱含着感情表达了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青年学子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责任与担当。大会听取了省学联第九届第五任主席李越瀚同学题为《广东再出发我们第一棒》的工作报告。在广东人“敢为人先”跑出第一棒之后30年,省学联“十大”提出了“广东再出发,我们第一棒”的口号,号召广东省1000万大中学生向着新一轮的历史迈进。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2017年5月4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开幕。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马兴瑞会前亲切接见了参会委员和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邹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省政协副主席林木声,省军区副政治委员梁跃嘉以及中央驻港澳有关单位、省直机关、人民团体和部队等有关领导嘉宾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开幕式上,省妇联主席阎静萍代表各人民团体致贺词,团省委书记池志雄向大会致辞。同时,为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大会进行系列表彰,树立广东青年学子的优秀榜样。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邹铭代表省委、省政府讲话,广东学联主席赵泽群同学代表广东省学联第十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阐述学联学生会组织在改革大背景下的发展方向。同时,广东大学生代表演绎青春组诗《我与我的百年学联》,展现了广东学联的百年使命荣光和改革前行信念。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2022年6月8日至9日,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总结省青联和省学联五年来的工作,研究确定未来五年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省青联、省学联新一届领导机构。省委书记李希,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出席会见,省领导张福海张晓强叶贞琴陈良贤黄武分别参加有关活动。
孟凡利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青年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促进青年成长发展的实际行动上。希望全省广大青年和青年学生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始终做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团省委书记冉波代表团省委向大会致词。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许红代表省人民团体向大会致词。
团省委副书记、十一届省青联主席梁均达和十一届省学联主席徐一凡分别代表省青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学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省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关于十一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关于《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草案)以及《广东省青年联合会推进从严治会十条规定(草案)》,选举产生了广东省青联新一届领导机构,团省委副书记梁均达当选十二届省青联主席,19名来自不同界别的优秀青年代表当选省青联副主席,135名同志当选为广东省青联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学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学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草案)》,选举产生了广东省学联新一届领导机构,中山大学刘宗宇同学当选省学联十二届主席,4个学生会组织当选省学联十二届主席团体,30个学生会组织当选省学联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100个学生会组织当选省学联十二届委员会成员团体。
大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开幕会,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设主会场、珠江宾馆设分会场,共计600余名委员、代表参加会议。
历届负责同志
品牌活动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在省委的领导和团省委的指导下,着力深化思想引领,做同学们的青春引航人;着力推进素质拓展,做同学们的青春代言人;着力传递正能量,做同学们的青春知心人;着力提升创新创业,做同学们的青春圆梦人。那么,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开展的品牌活动到底有多少?下面,为您一一道来。
“与信仰对话”名家报告进校园
“与信仰对话”名家报告进校园活动主要邀请学生喜爱的专家学者、业界领袖、社会名人和文体明星等深入大学校园,与同学们面对面交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广东学联十大以来,每年承办5场全国重点报告会,举办40场省级重点报告会。累计举办校级报告会12000余场,每年吸引现场参与学生80余万人次,微博、微信转发、阅读量累计100多万次。
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青马工程”旨在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使他们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截至目前,我省每年省级青马工程学员培训班培养250名大学生,全省高校开设“青马工程”的二级院系数量占本校二级院系总数的比例达到30%,院(系)级每年培养人数不少于本院(系)团员数的10%,校级骨干班每年培养人数不低于100人。
“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自1991年开始,至今已成功举办了14届。“挑战杯”省赛,每届均吸引了100多所院校参与参赛作品20000多件,直接参赛同学达10万人次。在2015年全国赛中,我省7件作品荣获竞赛“特等奖”,占全国的六分之一,总成绩居全国第二,这是我省26年来参与“挑战杯”竞赛的最好成绩。
“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
“挑战杯·创青春”每一届均吸引了全省100多所高校超过千件作品参赛,直接参赛人数超过万人,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被誉为大学生创业的“奥林匹克”盛会。自1999年举办以来,每两年举办一届。每届“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均吸引了全省百所高校超过2万件作品参赛,直接参赛人数超过十万人。
“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团省委、省学联共同推动团中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省部共建的形式建成“中国青创板”——中国首个对接青年创新创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中国青创板”建立了完全知识产权的业务规则体系以及基于交易所规格的互联网投融资交易信息系统,探索完善了线上线下的全流程服务模式,成为了青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工场、专业授信机构、市场炼金炉和融资服务加速器,成为了撬动市场金融资本对接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的市场融资平台。目前,并在省内20个地市相继建立了24个项目落地示范区、运营服务中心、服务站等线下服务集群,实现挂牌项目及企业达1894家、融资2亿多元,充分借力市场激活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为激发全省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的热情,团省委、省学联与省财政厅共同推动设立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金额度为2000万元/年,每年资助省内1000个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自然科学学术研究、哲学社科社会调查和科技发明制作等方向的实践研究,单个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金额最高可达6万元。2015年攀登计划成果丰硕,457个项目在省级(含以上)“挑战杯”系列赛事中获奖,215个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项目,并参与“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实现从创新到创业的落地。项目资助中,共发表核心论文121篇,发表一般学术论文806篇,制作出科研产品372件,获专利或著作权授权219项,这极大地推动高校和市场关注、支持大学生参与原始创新、改进创新和交叉创新。
广东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
广东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创办于2007年,已经连续筹办10年设创新创业、实战竞赛、社科普及等三大类活动项目,参赛高校及人数逐年提高,平均每届广东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带动吸引了全省147所高校和600多所中职、技工学校超过30万学生参与赛事活动。
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
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创办于2006年,已连续举办11年,设思想引领类、精品艺术进校园类、文艺竞演类、体育健身类等四大类活动。2013年以来,将活动范围从高校大学生全面扩展到中职、技工学校,辐射影响全省600多所中职、技工学校,参加人数逐年增加,每年发动全省147所高校600多所中职技工学校超过40万大学生直接参赛,影响学生人数超过百万。
“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
“展翅计划”面向全省在读大学生、应届毕业生、离校毕业生,围绕实(见)习、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搭建实习就业线上线下对接服务平台。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发动超过9万家用人单位上线发布50多万个实(见)习岗位,发动境内外近500所高校的120万名同学在平台上实名注册,成功对接匹配超过30万个岗位,让同学们在实习见习中切实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每年组织50支国家重点实践团队、100支省级重点实践团队、5000多支校级重点实践团队,发动40多万名大中专同学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服务活动,受益人群超过100万。2016年,为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共发动全省80多所高校有针对性地组织了近500支精准脱贫专项志愿服务队,6300余名学子主动投身脱贫攻坚工作。
“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系列活动
以“多部门联动、文化体育互动、长效机制推动”为工作理念,在全省范围内统筹推进“三走”活动。全省开展的如青春潮跑、三大球等一系列群众性体育活动类型超过100种,开展各类体育活动11万多场,线上线下影响和推动200多万青年学生参与“三走”活动。
大学生成长帮扶活动
针对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就业困难同学建立名册,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集体见面会、定向实习见习等形式帮扶同学们就业成长。“青春情暖·喜乐回家”活动每年为困难同学提供不少于2000张免费返乡直通车票,为普通大学生提供10%以上的票价折扣。此外,累计推荐30多名同学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400多名同学获评“中国电信奖学金”,累计下发奖、助学金300多万元。
粤港澳青年学生交流活动
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粤港澳交流活动:“高飞远翔”粤港青年明日领袖培训班、“展翅计划”实习生赴港交流学习计划、“青年学生领袖”访澳论坛等,为增进两地青年学生交流互动和友好往来奠定坚实基础。每年以“志愿下乡”创新两地交流形式吸引了粤港两地近300名青年学生参与,组织粤港两地80名中学生开展“高飞远翔”粤港青年明日领袖培养计划。
“与人生对话—我的中国梦”广东中学共青团主题团日系列活动
“与人生对话—我的中国梦”广东中学共青团主题团日系列活动作为全省中学共青团活动的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三观”“三热爱”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中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广大中学生准确了解“中国梦”的本质内涵和重大意义。
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2017年1月以来,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少工委、省学联自2016年起联合开展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通过社会化、网络化平台,面向全省中小学生选树身边的“好榜样”,在全省社会引发强烈反响。2017年活动吸引超过17万名学生报名,网络累计点赞超过2.3亿人次。
中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
为在青少年中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中学生志愿服务参与机制,开展中学生暑期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并以此为契机,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各地中学生志愿服务逐步实现注册登记、项目发布、岗位对接、时数记录的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粤港澳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
模拟联合国大会(简称模联)是模仿联合国及相关的国际机构,依据其运作方式和议事原则,围绕国际上的热点问题召开的会议,是一项综合提升学生问题处理、思考辩论、合作交流、英语表达、书面表达等能力的综合性实践活动。
品牌宣传片
青春,在这里绽放!梦想,从这里起航!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宣传片
百年学联宣传片
形象代言人
品牌形象代言人:粤小学、粤小联
视频资料
2012年
1、全国少数民族大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暨第十一期广东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宣传微电影《团缘》
2、全国少数民族大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暨第十一期广东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回顾视频
3、广东大学生学习十八大纪实——《你好,十八大》
4、广东省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纪实
5、幸福广东,青春情暖-留在广州过大年
2013年
1、“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2、广东学联学年回顾
3、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宣传视频
4、第十二期大学生骨干“青马工程”培训班开班视频
5、第十二期广东大学生骨干“青马工程”培训班回顾视频《闯》
6、第十二期广东大学生骨干“青马工程”培训班学联纪念视频
7、展翅计划之广东大学生赴港学习培训活动回顾视频
8、“高飞远翔”首届粤港青年明日领袖培训结业回顾视频
9、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
2014年
1、广东省学生联合会贺新春祝福视频
2、“联通沃派”2014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广告
3、“联通沃派”2014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开幕视频
4、“联通沃派”2014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开幕式签约视频
5、“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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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开幕式在广州大学城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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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8、南粤高校“爱马士”们的思维碰撞——广东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专项调研
9、团深圳市委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0、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培训动员会在广州举行
11、广东共青团展翅计划:15万岗位解实习就业难
12、广东培正学院在全国大学生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中捷报频传
参考资料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第一棒”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简介.百年学联—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组织架构.百年学联—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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