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
广东省人民政府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双重领导。各市、县(区)设有
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广东公安机关的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广东省公安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省政府、公安部双重领导。各市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广东省公安厅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警务督察处、出入境管理局、治安管理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刑事侦查局、禁毒局、交通管理局、打私局、监所管理处、网络安全保卫处、法制总队、警务保障部、水域治安处、机场公安局、警务飞行队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广州铁路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列入省公安厅序列,受主管部门及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下辖市局
下辖地级市、副省级市公安局:
现任领导
刘国周: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邝元章: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一级巡视员、一级高级监察官。
石磊:厅党委委员。
交通指引
1、搭乘公交车至环市中路,在小北路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公安厅。途经小北路站的公交车有6路、10路、30路、184路、189路、190路、191路、219路、220路、225路、233路、256路、271路、278路280路、297路、545路、549路、550路、810路、109路电车、110路电车及111路电车。
2、搭乘公交车至小北路,在小北花圈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公安厅。途经小北花圈站的公交车有6路、10路、36路、66路、184路、190路、191路、219路、220路、233路、544路及864路。
3、搭乘公交车至
环市东路,在广东电视台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公安厅。途经广东电视台站的公交车有6路、10路、30路、189路、191路、218路、219路、220路、225路、233路、234路、256路、284路、522路、545路、810路及886路。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管理与行动处一队入选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0年11月20日,广东省公安厅审计处获“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5月28日,广东省公安厅水域治安管理处被表彰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0月,省公安厅环境污染犯罪侦查科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广东省公安厅《打造“粤警党建”平台,开创广东公安智慧党建新模式》获第九届广东省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机关党建项目第一名。
2021年11月17日,广东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被纳入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2022年2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广东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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