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用协会
2008年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协会简介
协会宗旨
广东省信用协会的宗旨是以诚信建设为目的,以推动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建设为核心,打造有利于诚实守信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诚信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为打造“信用广东”而奋斗。
成立背景
为加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省政府决定建立《关于建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08]120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龙云亲自担任第一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捍东担任召集人、省发改委、省经贸委、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省金融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银监局、人行广州分行、省证监局、保监局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制度的成员。
广东省信用协会的筹备成立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4月23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李捍东副秘书长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黄龙云常务副省长委托,在省府1号楼为协会发起单位召开了筹备研究会。省府领导的重视和指导,对协会的筹备工作起到了极大的鼓励和推动作用。
协会发展
广东省信用协会成立后不断致力于为政府和企业搭建起平台,在诚信文化建设、道德建设中积极协助政府,形成政府和企业的互动机制,共同建设广东的信用体系。协会在发展过程中也在不断完善自己,使信用本身形成一个标杆,推进整个广东诚信建设。
目前广东省信用协会不断发展壮大,会员结构不断多样化,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自成立以来,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会员交流活动,并与省内外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络,带领会员企业前往考察投资环境,为会员拓展经营、拓展投资搭建平台。协会日益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会员企业的信任。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及广东省关于信用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气;
(二)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信用专题调查工作,组织信用建设研究,就全省信用行业发展规划、方法建议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向政府部门、省人大、政协等机构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
(三)反映会员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收集、整理反映会员的合法要求和合理建议,协调会员间及会员与非会员间的关系,维护诚信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整合信用资源,搭建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征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以网络技术等为手段,以“广东信用信息网”等为主要平台,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交流、共享和使用;
(五)开展信用学术交流和信用为主的培训。跟踪、研究国际先进理论、经验和信用评审、管理技术,面向全省开展信用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咨询,面向国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六)规范信用评价。推动制定企业信用评价、信用评估和信用评级的行业规范,提高信用评价结果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七)开展信用自律。接受会员、企业及公众、社会对失信企业、失信行为的投诉,推动会员、企业诚信建设的自律;
(八)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发布专业信息、提供信用证明。
(九)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承办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以及提供有关的异地服务活动。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17 14:03
目录
概述
协会宗旨
成立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