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委员会
即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广东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广东省的行政工作。对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叶剑英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成立。1953年2月,方方任省人民政府代理主席。5月,叶剑英到中南局任职,仍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陶铸任省人民政府代理主席。1955年2月,广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改称广东省人民委员会。选举陶铸为省长。1957年8月,陶铸不再兼任省长职务,陈郁任省长。1958年9月,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广东省人民委员会。陈郁任省长。1963年12月、1965年12月,广东省第三、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三、第四届广东省人民委员会。陈郁任省长。1965年12月,林李明任代理省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1月,省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组织夺权。3月,广东省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黄永胜任主任。1968年2月,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成立。黄永胜、刘兴元、丁盛、赵紫阳、韦国清先后任主任。“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广东省政权组织仍为省革命委员会。韦国清任主任。1977年12月,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的省革命委员会。韦国清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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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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